乌拉特前旗乌拉山宇神宴会城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强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823MA0NNMD73P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西红路汇丰广场东底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前市监处罚[2023]131号
在乌拉特前旗乌拉山宇神宴会城三楼厨房凉菜间操作台上发现无标签的1袋(6斤)粉皮、2袋(19斤)米凉粉是当事人从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兴旺酿皮店购进的,粉皮购进了6斤,购进价格:3元/斤,米凉粉购进了19斤,购进价格:3元/斤,货值金额共计75元,因用于制作凉菜销售,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1: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
10000.00元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和社会事业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8-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