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鑫顺源城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梅英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802MA70EX8U22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崇文路街道办事处葡萄园松林北路2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城管执罚决字﹝2025﹞第35号
行政相对人榆林鑫顺源城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所属重型自卸货车陕KM5236、陕KK9285于2025年06月19日至2025年07月12日夜间,为榆林市人民路西延改造工程N2标段拉运渣土时,擅自改变目的地将渣土倾倒至榆阳区水掌村四队和六队,用于四户村民绿化用地、垫土维修猪圈,共计52车,实际核准目的地为奥阳现代化智能物流仓储园项目。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5000.00元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6-01-14
2
陕0701交罚﹝2025﹞543号
2025年11月24日,当事人榆林鑫顺源城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所属陕KK9285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张志广驾驶该车在陕西赢科盛世混凝土有限公司装载水温拌合料准备送至榆林市高新十一小学。陕KK9285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证。榆林鑫顺源城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榆林鑫顺源城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根据当事人违法情节,依据《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榆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