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百姓缘大药房旗舰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史小美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1124573018945L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新华东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6-05-12
2016-05-12
(2016)皖1124民初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李*与全椒县百姓缘大药房旗舰店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6-04-20
2016-04-20
(2016)皖11民辖终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李*与全椒县百姓缘大药房旗舰店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6-04-20
2016-04-20
(2016)皖11民辖终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李*与全椒县百姓缘大药房旗舰店买卖合同纠纷二审管辖权异议民事管辖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6-02-19
2016-02-19
(2016)皖1124民初10号
李*与全椒县百姓缘大药房旗舰店管辖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全市监处罚﹝2025﹞623号
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补办年报,亦未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本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开业后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决定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元
全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全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全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全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