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通贤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曾甫贤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11302MA629AQU77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五里店街7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顺市监处罚〔2026〕33号
2025年11月5日,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年报情况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如下:当事人有《营业执照》,当事人的注册地址为南充市顺庆区五里店街73号,当事人的成立时间为2016年8月12日。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经营场所的现场环境进行拍照取证,当事人未在该地址开展经营活动。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当事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截图照片和已补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截图照片,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2023年、2024年年报报告,于2024年7月2日、2025年7月2日被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现当事人已于2025年10月15日补报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n现查明,当事人在所持营业执照正本左下方显示有“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和营业执照副本最下方显示有“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提示情况下,未依照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当事人称当事人的会计忘记报送2023、2024年年度报告,当事人去报税的时候才知道公司因为未年报被列入异常名录,现已补报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当事人未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行为,涉嫌构成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违法行为。
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2000.00元
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