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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瀚海渔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苏少珍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60300MA5RJAXF4D所属地区:海南省
企业地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浦馨苑13栋601号房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2-05
(2024)琼72民初17号
船舶营运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市分行
海南瀚海渔业发展有限公司
海口海事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7-08
(2025)琼72执123号
船舶营运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市分行
庄友冬;林珍琴;海南瀚海渔业发展有限公司
海事文书
海口海事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3-18
2026-01-12
(2025)琼72执123号之二
船舶营运借款合同纠纷
林某;海南某有限公司;庄某;中国某有限公司儋州市分行船舶营运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3873081.63元
执行案件
2
2026-03-18
2026-01-12
(2025)琼72执123号之三
船舶营运借款合同纠纷
林某;海南某有限公司;庄某;中国某有限公司儋州市分行船舶营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5-12-15
2024-03-20
(2024)琼72民初1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市分行、庄**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672300.52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连海渔罚﹝2025﹞163号
琼洋渔36016船于2025年9月29日17时00分左右从宁德霞浦县积石村渔港码头开出,前往海南省儋州市洋浦港进行年检,该船本航次船上5人,其中4人未持有有效渔业船员证书,且缺配二级轮机长、助理管轮、二级船副各1名
上述未按照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招用未按照规定取得渔业船员证书的人员在渔业船舶上工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渔业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不得招用未持有相应有效渔业船员证书的人员上船工作。”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渔业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或招用未取得本办法规定证件的人员在渔业船舶上工作的;”的规定,以及《福建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5年版﹞》,序号31“未按照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或招用未取得本办法规定证件的人员在渔业船舶上工作的,船长24以上,不满45米的,属于较重阶次,未按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的,责令改正,以罚款5万元为基础,按缺备船长加处1.5万元,缺配轮机长加处1万元;每缺配一名其它职务船员加处8000元计罚,招用未取得规定证件的人员在渔业船舶上工作的,责令改正,每招用1名处罚5000元”的规定,该船船长37.17米,本航次船上5人,其中4人未持有有效渔业船员证书,且缺配二级轮机长、助理管轮、二级船副各1名,属于较重阶次,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玖万陆仟元整﹝¥96000﹞、责令当事人在今后出海时按规定招用持有有效渔业船员证书的人员在船上工作、按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上述未保证渔业船舶符合适航和安全要求违反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渔业船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和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的其他船员,保证渔业船舶符合适航和安全要求,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的规定。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和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的其他船员,或者未保证渔业船舶符合适航和安全要求的,对渔业船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渔船停航整顿,处五万元至十万元的罚款。”的规定,以及《福建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5年版﹞》,序号11“未保证渔业船舶符合适航和安全要求的,在港外航行或渔业生产过程中被查获的,属于一般阶次,处二万五千元罚款”的规定,该船本航次在港外
276000.00元
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
2025-12-16
2
连海渔罚﹝2025﹞165号
琼洋渔36019船于2025年9月29日17时00分左右从霞浦县长春镇积石码头开出,前往海南省儋州市洋浦港进行年检,该船本航次船上10人,其中4人未持有有效渔业船员证书,且缺配二级轮机长、二级船副、助理管轮各1名
上述未按照规定配备船员,或者未保证渔业船舶符合适航和安全要求违反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渔业船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和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的其他船员,保证渔业船舶符合适航和安全要求,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的规定。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和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的其他船员,或者未保证渔业船舶符合适航和安全要求的,对渔业船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渔船停航整顿,处五万元至十万元的罚款。”的规定,以及《福建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5年版﹞》,序号11“未保证渔业船舶符合适航和安全要求的,在港外航行或渔业生产过程中被查获的,属于一般阶次,处二万五千元罚款”的规定,该船本航次在港外航行过程中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且该船船检证书过期,属于一般阶次,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上述招用未按照规定取得渔业船员证书的人员在渔业船舶上工作、未保证渔业船舶符合适航和安全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渔业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不得招用未持有相应有效渔业船员证书的人员上船工作。”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渔业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或招用未取得本办法规定证件的人员在渔业船舶上工作的;”的规定,以及《福建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5年版﹞》,序号31“未按照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或招用未取得本办法规定证件的人员在渔业船舶上工作的,船长24以上,不满45米的,属于较重阶次,未按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的,责令改正,以罚款5万元为基础,按缺备船长加处1.5万元,缺配轮机长加处1万元;每缺配一名其它职务船员加处8000元计罚,招用未取得规定证件的人员在渔业船舶上工作的,责令改正,每招用1名处罚5000元”的规定,该船船长37.17米,本航次船上5人,其中4人未持有有效渔业船员证书,且缺配二级轮机长、助理管轮、助理船副各1名,属于较重阶次,
180000.00元
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
2025-12-16
3
粤惠来海综罚决﹝2025﹞37号
2025年6月18日12时02分,揭阳海警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巡逻过程中在靖海对开海域约19海里处(E116°44′06″N22°44′48″附近海域)查获一艘没有船名号的渔船(船长自述船名号为“琼洋渔运88038”)涉嫌违规出海捕捞作业。6月20日,揭阳海警局根据管辖分工将该线索移交惠来县海洋综合执法大队调查处理。经调查,6月17日凌晨2时许,船长周泽欢驾驶“琼洋渔运88038”船从海门港出发,航至E116°50′N22°47′附近海域收取上一航次(6月14日)投放的1000多个笼壶。收取渔获物后,该船又将部分笼壶重新投放到上述作业海域附近。6月18日12时02分,该船在返回海门港途中,在位于E116°44′06″N22°44′48″附近海域被揭阳海警局查获。经检查,该船未悬挂船牌标识及标写船名号、船籍港,携带有一批笼壶作业工具(约200个蟹笼)及一批渔获物(3渔筐螃蟹)。经勘验,该船船长34.3米,船宽6.3米,型深3.4米,主机功率601千瓦,与“琼洋渔运88038”船《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船检登记号:2020G3200029)载明船检数据相符。经核查,“琼洋渔运88038”船所有人是海南瀚海渔业发展有限公司,系捕捞辅助船,持有捕捞辅助船许可证[编号(琼儋)船捕(2024)FZ-200019号]。由于该案违规捕捞的渔获物存放于活水舱里,尚存活,适宜放归。6月20日,惠来县海洋综合执法大队联合揭阳海警局将涉案渔获物予以放归。同日,惠来县海洋综合执法大队向“琼洋渔运88038”船长周泽欢送达粤惠来海综责改〔2025〕9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2025年7月1日前按规定悬挂船名牌和标写船名号、船籍港。2025年7月2日,惠来县海洋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琼洋渔运88038”船进行复查。对此,“琼洋渔运88038”船已按规定悬挂船名牌和标写船名号、船籍港,整改完毕。
1.对“琼洋渔运88038”船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行为罚款人民币柒万玖仟壹佰元整(¥79100.00);2.对“琼洋渔运88038”船未按规定悬挂船名牌及标写船名号、船籍港的行为罚款人民币玖佰元整(¥900.00)
80000.00元
惠来县农业农村局
2025-08-13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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