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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大岭镇祥鑫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孟杰注册资本:0.0002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2MA14KLA105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榆树市大岭镇客运站西侧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罚〔2025〕478号
榆树市大岭镇祥鑫超市成立于2015年4月7日,经营范围为:烟酒、预包装食品、粮油零售,经营者:孟杰。上述过期食品“康师傅劲爽香辣牛肉面”(生产日期:2024年8月7日;保质期至2025年2月6日)从榆树市泰全商贸有限公司共购120袋,进价为1.4元/袋。“兵马俑芝麻调味油”(生产日期:2023年11月4日;保质期18个月)从榆树市圣大食品有限公司购进10瓶,进价6.3/瓶。上述食品“康师傅劲爽香辣牛肉面”在超过保质之后共计有8袋,于2025年5月18日销售给了消费者1袋,销售单价为1.5元/袋,“兵马俑芝麻调味油”超过保质之后共计有2瓶,没有售出,销售单价7元/瓶。确定货值金额为19元,认定其违法所得为1.5元,确定榆树市大岭镇祥鑫超市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秤未进行检定的事实。
2025年5月19日,接到吉林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投诉单,投诉在榆树市大岭镇祥鑫超市购买到了过期食品。我局执法人员刘博、朱思雨于2025年5月19日对其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超过保质期的“康师傅劲爽香辣牛肉面”7袋、兵马俑芝麻调味油2瓶,综合确定该超市于2025年5月18日销售的“康师傅劲爽香辣牛肉面”已超过保质期。确定榆树市大岭镇祥鑫超市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秤未进行检定的事实。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销售过期食品违法行为,并拟处罚如下: 1、没收超过保质期“康师傅劲爽香辣牛肉面”7袋、“兵马俑芝麻调味油”2瓶; 2、没收违法所得1.5元; 3、处罚款1000元整。共计1001.5元。 当事人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秤未进行检定得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电子秤未检定违法行为,拟处罚如下:处罚款1000元整。 共拟处罚如下: 没收超过保质期“康师傅劲爽香辣牛肉面”7袋、“兵马俑芝麻调味油”2瓶; 没收违法所得1.5元; 3、处罚款2000元整。共计2001.5元。
3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3
2
榆市监行处字〔2024〕1476号
市场主体名称为榆树市大岭镇祥鑫超市,注册日期:2015年4月7日,经营范围:烟酒,预包装食品,粮油零售。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超市正在销售1瓶已超过保质期的美年达橙味果味型汽水,售出超过保质期美年达橙味果味型汽水1瓶。货值金额6.00元,违法所得3.00元。
当事人正在销售已超过保质期的美年达橙味果味型汽水1瓶,售出超过保质期美年达橙味果味型汽水1瓶,违法所得3元,货值金额6元。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当事人违法行为较轻,且案发后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符合可以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作出处罚如下: 1、没收超过保质期美年达橙味果味型汽水1瓶;2、没收违法所得3.00元;3、罚款3000.00元。合计3003.00元。
3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13
3
榆市监行处字〔2024〕1475号
市场主体名称为榆树市大岭镇祥鑫超市,注册日期:2015年4月7日,经营范围:烟酒,预包装食品,粮油零售。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超市正在销售11瓶已超过保质期的长一白牌饮用水,售出超过保质期长一白牌饮用水1瓶。货值金额24.00元,违法所得2.00元。
当事人正在销售已超过保质期的长一白牌饮用水11瓶,售出超过保质期长一白牌饮用水1瓶,违法所得2元,货值金额24元。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当事人违法行为较轻,且案发后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符合可以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作出处罚如下: 1、没收超过保质期长一白牌饮用水11瓶;2、没收违法所得2.00元;3、罚款2000.00元。合计2002.00元。
2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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