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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晖腾腊肉特产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仁晖注册资本:17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1025338601858F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镇城社区西环路君越小区一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2-28
2024-09-30
(2024)陕1025执4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镇安晖腾腊肉特产有限责任公司与镇安县苏拾叁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陈**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2
2023-12-01
2023-11-14
(2023)陕1025执恢157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镇安晖腾腊肉特产有限责任公司、镇安县苏拾叁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3-03-31
2023-03-29
(2023)陕1025执195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镇安晖腾腊肉特产有限责任公司、镇安县苏拾叁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镇市监处罚﹝2026﹞127号
2026年3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生产场所进行常规检查时,在当事人仓库发现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手撕腊肉(麻辣味)6.48千克、手撕腊肉(五香味)1.52千克,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法人员对上述物品予以扣押(详见《财物清单》镇市监强制[2026]30号)。本局于3月27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因情况复杂,于4月24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该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延长45日。通过现场检查、询问相关人员、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调查取证,确定案件事实。经查明,当事人2月2日生产的手撕腊肉(麻辣味)6.48千克、2月5日生产的手撕腊肉(五香味)1.52千克食品标签未标注生产日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上述食品尚未销售,因此无违法所得。
1、没收2月2日生产的手撕腊肉(麻辣味)6.48千克、2月5日生产的手撕腊肉(五香味)1.52千克; 2、罚款3000元整。
3000.00元
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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