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绿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家福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422MA5K9HTE95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藤县和平镇龙塘村委龙塘组张成光出租屋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藤市监处罚﹝2025﹞1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9月13日在位于藤县和平镇龙塘村委龙塘组张成光出租屋的藤县绿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46罐葛根粉(标注信息是生产企业:藤县绿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西梧州市藤县和平镇龙塘村,生产许可证号:SC12345042200856,产品标准号:DBS45/007,联系电话:13087983666,生产日期:2024年9月13日,保质期:24个月等),并销售给藤县一点爱杂货店,2024年11月22日,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工作人员在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网上的藤县一点爱杂货店进行线上监督抽检,检验报告(№:WZ2024SPC009311)结果显示:检验项目:菌落总数,实测值是1.0×104CFU/g,标准指标≤5000CFU/g,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DBS 45/007-2013《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葛根粉》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公司生产经营的上述批次葛根粉共46罐,销售价10.00元/罐,货值金额460.00元,每罐的成本为8.00元,成本总计368.00元,违法所得是92.00元。
当事人生产经营不合格葛根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拟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玖拾贰元整(¥92.00);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贰万零玖拾贰元整(¥20092.00)。
20000.00元
梧州市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