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安县乐佳精品水果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洪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723MA14TW9A7Y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乾安县昆池街2-1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乾市监处罚〔2025〕0702号
当事人于2025年5月20日在松原经济开发区姜老大水果销售中心购进23.2公斤沃柑,金额208元。于5月21日前该批次沃柑已全部售出,销售金额371.2元。当事人向供应商索取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等复印件相关资料,索取了进货票据,履行了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等义务。2025年6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No:SDC20252771)和《乾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结果告知书》(乾市监检鉴结〔2025〕0702号)后,责令立即在超市门口张贴沃柑召回公告,对该批次沃柑进行召回。由于抽检时间与送达检验报告时间相隔长,消费者购买后已经食用,故未能召回该批次沃柑。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2025年5月21日,乾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君证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院对当事人销售的沃柑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SDC20252771),检验结论不合格。我局于2025年6月23日报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同批次沃柑。当事人于2025年5月20日在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姜老大水果销售中心购进的沃柑,金额208.8元。于5月21日前该批次沃柑已全部售出,销售金额371.2元。当事人履行了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等义务。2025年6月23日,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在市场门口张贴沃柑召回公告。由于消费者购买后已经食用,故未能召回该批次沃柑。2025年6月24日向我局提交了《排查整改报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建议免予行政处罚。
0.00元
乾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