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鼓楼区小刘电动车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兆国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20106MADDCKC92P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鼓市监处罚〔2024〕00083号
经查:当事人2023年12月26日从鼓楼区嘉晨电动车配件销售中心购进了禾嘉盈充电器48v20A充电器7只,单价26元/只,总进价182元。被抽检2只,以单价27元/只销售,共54元。另有二只备样被封存在当事人店里,2024年1月26日当事人将余下3只退回销售商。2024年2月7日无锡市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出具了检验检测报告,编号:2024CCJS00002。被抽检产品规格型号:48V20Ah,生产日期/批号:2023.06.22/-。检验检测结论:经抽样检验,机械强度项目不符合T/ TCDZ 0001-2019标准,判定为不合格。具体项为机械强度,技术要求:在充电器外壳每一个可能的薄弱点上,经受1.0士0.05 J的冲击能量冲击3次后应无损坏。检验检测结果:均破裂。当事人对上述结果不申请复议。当事人经营的上述批次产品,货值共计27元*7只=189元,该批次产品获利2元。核查中,当事人提供了进货凭证和退货凭证,但不能提供该批次产品的合格或检测证明。
罚款金额450元;没收违法所得2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50.00元
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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