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客必乐综合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宪明 | 注册资本:2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429MA0P0FPBX4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五间房村一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宁市监行罚字〔2024〕071号
2024年4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后对地处宁城县天义镇五间房村1组的宁城县客必乐综合超市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货架上有正在销售的“海峰牌”麦香吐司主食面包1袋(生产日期:20240320,保质期:25天)、“羽农牌”毛尖茉莉花茶1袋(生产日期:20211206,保质期:24个月)、“康师傅牌”西红柿鸡蛋面1袋(生产日期:20230823,保质期至20240222)。上述食品检查当日均已超过保质期,我局执法人员当场对过期食品进行了扣押,送达了强制措施决定书,编号:赤宁市监实强字【2024】0418-01号,并告知了当事人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食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未能查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做出了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并责令当事人建立和完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024年4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2024年4月19日报请县局批准后立案查处,现已查明违法事实予以调查终结。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海峰牌”麦香吐司主食面包1袋(生产日期:20240320,保质期:25天)、“羽农牌”毛尖茉莉花茶1袋(生产日期:20211206,保质期:24个月)、“康师傅牌”西红柿鸡蛋面1袋(生产日期:20230823,保质期至20240222);
罚款:5000.00元。
5000.00元
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