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山野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姜高升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3621225MA73164T7C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姜席镇姜川村7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陇)市监罚〔2025〕6-18号
经查实,当事人涉嫌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是该合作社2025年4月20日生产的,规格:600克/袋,24袋/箱,批发价为:1.5元/袋,36元/箱,共生产201袋(8箱零9袋),销售了201袋(含抽检9袋),该批次抽检不合格浆水酸菜的总货值:301.5元(详见销售台账)。截止案发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该合作社对4月20日生产的浆水酸菜进行了自检后进入流通领域销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该公司的违法所得为301.5元。该公司受委托人姜科星对违法行为予以认可。
对西和县山野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
1.罚款:金额1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301.5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10301.5元,大写壹万零叁佰零壹元伍角整。
10000.00元
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