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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江上松山农家菜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洋注册资本:2万
统一信用代码:92360425MA35M5PC8A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九江市永修县江上乡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九永市监处罚〔2026〕3号
2025年12月11日我云山分局执法人员对永修县江上松山农家菜进行食品安全检查,经查在该店厨房发现有“粤师傅”大红浙醋,生产日期为2023年1月25日 ,保质期24个月,产品已过期,生产商为广东粤师傅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开平市巷城镇南郊路91号。执法人员询问当事人基本情况,并对厨房进行检查,未发现其他过期食品。我局执法人员当天进行立案,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调味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在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过期调味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进行扣押,经查当事人为从事餐饮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为了经营需要从县里超市购买了6瓶“粤师傅”大红浙醋,购买单价5元/瓶,购买后放在该店厨房内使用。截止现场检查发现还剩1瓶未使用完,当事人由于时间久远,未能提供购买记录。由于无法判断前5瓶“粤师傅”大红浙醋是否在保质期内使用,故无违法所得。当事人积极配合提供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身份证。
1、没收过期调味品“粤师傅”大红浙醋1瓶;2、罚款5000元整。
5000.00元
永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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