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寮步军杰水果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军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41900MA4WR7YC42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东莞市寮步镇横坑横塘路20号百业农贸市场B17、18、19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处罚〔2023〕080824Z0102号
2023年5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杨梅”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上述产品的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6月12日收到检验结果后于2023年6月1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广东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报告编号:FGZ20230513150),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现场没有发现购进日期为2023年5月20日的涉案食用农产品“杨梅”在售。经领导批准,我局于2023年6月13日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上述检验结果提出复检申请。经查明,当事人曾于2023年5月22日销售过上述涉案食用农产品“杨梅”,且上述“杨梅”是当事人从东莞市徐家果业有限公司采购,当时共采购了“杨梅”7.5公斤,至案发时上述食品以每公斤40元的价格全部销售完毕。即上述涉案食用农产品所涉违法所得和货值金额均为300元。当事人能出示上述涉案食用农产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但未能提供涉案食用农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和采购凭证以供检查。同时,当事人案发后采取了对场内产品进行大排查、主动召回涉案产品等措施。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东莞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各1份,以及相关涉案图打印件10份,证明本案的案件来源;
2、《检验报告》(报告编号:FGZ20230513150)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杨梅”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事实;
3、《现场笔录》2份,证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4、《询问通知书
1、没收违法所得300元;2、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1000.00元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