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乐汇佳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绍云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2MACGHD1H7J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吴宝路141-143号底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闵处﹝2025﹞122025000349号
经查证,当事人店招为华联盈创生活超市,主要从事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等商品销售的经营活动,2024年11月20日,当事人从上海苏润商贸有限公司处以每包2.3元的价格购入20包魔鬼椒辣条,再以每包4元的价格对外销售。当事人又以每箱51元的价格(每箱12瓶,折合每瓶4.25元)购入规格为580ml的百威啤酒5箱,再以每瓶6元的价格在经营场所对外销售。2024年12月28日,张姓消费者向本局举报称其在当事人处购买的一包魔鬼椒辣条,包装上显示的生产日期为2024年7月8日,保质期为五个月,已经超过食品保质期。2025年2月28日,本局又接消费者房先生投诉,称其2025年2月27日在当事人处购买的580ml百威啤酒,包装装上显示的生产日期为2024年8月26日,保质期为六个月,超过了食品保质期,上述消费者向本局投诉举报时,均提供上述商品购物视频、实物照片和收银条等相关证据材料,当事人对此投诉举报虽心有存疑,但不能提供该投诉举报不成立的相关证据,当事人销售超保质期食品的行为成立,因上述涉案食品已经销售完毕,本局没有接到其他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故认定上述超保质期食品的货值10元,获利3.45元。
没收违法所得0.000345万元,罚款0.050000万元
500.00元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12
2
沪市监闵处﹝2024﹞122024005630号
本局接到市民举报后,于2024年06月17日经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主要从事食品、日用百货等销售。当事人店内货架上查见待售的“张氏记小米辣”(净含量100克)8包,其外包装标注生产日期为20230510,保质期:十二月,已超保质期限。经核实:涉案产品的进价为人民币0.8元/袋,销售价为人民币1.2元/袋。至案发,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上述“张氏记小米辣”1包,销售货值为人民币0.8元,获利为人民币1.2-0.8=0.4元。案发后,当事人于2024年9月已将上述过期的8包“张氏记小米辣”全部自行销毁。
没收违法所得0.000040万元,罚款0.200000万元
2000.00元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