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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景昱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罗佳弘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509817987XA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08号新世纪小区1栋28层A8、B1、B2、B3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巩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4号
2025年6月29日,我大队监督员对新疆景昱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08 号新世纪小区1栋28层A8/B1/B2/B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509817987XA,法定代表人:罗佳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的项目巩留县三颗星大酒店进行消防专项检查时,发现新疆景昱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5月份《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未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及保养技术规程》(DB 65/T 4069—2020)中5.6.1条中明确的要求如实记录检查、测试、维修和保养的信息,存在未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执业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给予李翔麒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巩留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07-24
2
巩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5号
2025年6月29日,我大队监督员对新疆景昱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08 号新世纪小区1栋28层A8/B1/B2/B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509817987XA,法定代表人:罗佳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的项目巩留县三颗星大酒店进行消防专项检查时,发现新疆景昱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5月份《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未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及保养技术规程》(DB 65/T 4069—2020)中5.6.1条中明确的要求如实记录检查、测试、维修和保养的信息,存在未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执业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给予新疆景昱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
3500.00元
巩留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07-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