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哈尔滨市双城区宏润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梁冠华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1372369507XX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双城市西门外路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双)应急罚〔2025〕0017号
2025年7月17日,我局在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系统上接到举报称:哈尔滨市双城区宏润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加油机旁摆放纸抽、玻璃水货架。2025年8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加油站现场调取监控进行了核查核实。经调取监控发现举报内容属实。2025年8月9日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系统上接到举报称:哈尔滨市双城区宏润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加油机未设置防撞柱、加油站作业区与辅助区没有界限标识、加油机3米内摆放物品和赠品,以上三项问题现场核实内容属实;举报人所反映加油站操作区未设置声光报警器在站内手机支付,此项内容经核实不属实,加油站已安装可燃气体声光报警装置。 存在安全隐患。证据一:询问笔录;证据二:举报照片;证据三:现场调查核实照片。
2025年7月17日,我局在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系统上接到举报称:哈尔滨市双城区宏润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加油机旁摆放纸抽、玻璃水货架。2025年8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加油站现场调取监控进行了核查核实。经调取监控发现举报内容属实。2025年8月9日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系统上接到举报称:哈尔滨市双城区宏润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加油机未设置防撞柱、加油站作业区与辅助区没有界限标识、加油机3米内摆放物品和赠品,以上三项问题现场核实内容属实;举报人所反映加油站操作区未设置声光报警器在站内手机支付,此项内容经核实不属实,加油站已安装可燃气体声光报警装置。 存在安全隐患。证据一:询问笔录;证据二:举报照片;证据三:现场调查核实照片。以上事实违法了《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6.1.1和《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5.0.3、14.2.3条第4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哈尔滨市双城 区应急管理局
2025-09-12
2
双城市监处罚﹝2025﹞87号
哈尔滨市双城区宏润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车用柴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之第二款规定,
对其行政处罚如下: 1、处货值金额等值罚款,罚款人民币27238.18。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7238.18元。罚款合计:54476.36元。
27238.18元
哈尔滨市双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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