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西县福瑞丰化肥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柏春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222MA199AFL05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兰西镇跃进村农资大市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兰市监处罚〔2026〕108号
经查,当事人兰西县福瑞丰化肥商店,其违法事实如下:
2026年3月24日,兰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兰西县福瑞丰化肥商店掺混肥料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检,2026年4月9日,接到该产品检验报告,兰质检化(2026)第(26X002)号,检验结论:钾(K2O)/%为12.9,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6年4月9日,执法人员将上述报告送达当事人兰西县福瑞丰化肥商店,当事人未提出异议及复检要求。由于当事人销售的化肥用做底肥已经都铺到地里了,无法对其进行召回,未进行强制措施。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当日,经报请县局主要领导批准立案调查。
调查认定的事实:
经调查,当事人兰西县福瑞丰化肥商店于2026年3月7日在黑龙江倍丰农资集团裕丰有限公司购进富瑞农业掺混肥料,生产日期:2026年3月6日,净含量:40kg,执行标准:GB/T21633-2020,生产商:黑龙江倍丰农资集团裕丰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肇兰街一委一组。共购进富瑞农业掺混肥料2吨,每吨3450元,共计6900元,销售价每吨3590元,共计7180元。
兰西县福瑞丰化肥商店,销售不合格掺混肥料,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之规定。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一份,证明对当事人现场监督抽检情况的书证。
2、询问调查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对购买情况、销售情况过程的陈述。
3、现场检查照片4张,证明现场监督抽检情况。
4、经营者刘柏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经营者合法身份的书证。
5、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有合法资质的书证。
6、进货凭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产品购进的书证。
7、供货商提供的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报告单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购进渠道正规合法的书证。
8、经执法人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及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平台中查询行政处罚信息截图各一张,证明当事人系首次违法。
以上证据均由当事人予以确认,客观、真实,与本案具有关联性,能够充分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1、没收违法所得280元。
2、罚款人民币1899.11元。
共计:人民币2179.11元。
1899.11元
-
2026-05-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