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杭锦旗独贵塔拉绿源种子经销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薛二娥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50625MA0NQY4WXX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独贵塔拉镇政府所在地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市监处罚〔2024〕125号
2024年4月12日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杭锦旗独贵塔拉绿源种子经销部经营的磷酸二铵进行质量抽检,2024年5月10日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结论:经检验,总养分、总氮项目不符合GB/T 10205-2009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5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报告编号为TXZJ/20240412165的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薛二娥,并告知当事人如需复检在15日内向我局提出复检申请,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11月9日,从巴彦淖尔市天邦农资有限责任公司购进了35吨(700袋)磷酸二铵,产品生产日期为2023年11月1日,购进价格每吨3720元。当事人索取了供货方资质,合格证、票据及产品的厂检合格报告,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至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该批次磷酸二铵当事人自己种地用了654袋,剩余46袋以200元/袋销售给周边农户,未开具票据,磷酸二铵是底肥,目前农户已经使用无法找回。本案涉案产品货值金额9200元,违法所得644元。
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佰肆拾肆元整(人民币644元)。 二、罚款人民币玖仟贰佰元整(9200 元)
9200.00元
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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