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仙桃市华璐小吃服务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华璐注册资本:20.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429004MADGHGWL7A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仙桃市郭河镇郭河大道424-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仙桃市监处罚〔2026〕379号
经查,当事人为连锁餐饮品牌“享哆味汉堡炸鸡”的分店,其分店在湖北省仙桃市共已开设23家,于2024年4月1日开设位于仙桃市郭河镇郭河大道424-2号的享哆味汉堡炸鸡店。因工作需要,当事人公司工作人员会频繁调动于各个连锁店,加上信息公示工作管理不规范,导致当事人未将健康证公示信息及时更新为当前信息。2026年2月12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公示的健康证信息为周丽琼,未公示现场操作间工作的孙家程的健康证信息,2026年3月16日复查时,当事人公示的健康证信息仍为周丽琼,未公示现场操作间工作的阳雪梅的健康证信息,本局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要求其立即整改。2026年4月7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授权委托人兼仙桃区负责人刘江进行询问调查,其承认因管理不当导致出现健康证公示信息未及时更换的问题。...[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未按照规定在其生产经营场所公示相关信息的”之规定,本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未按规定公示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且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如下行政处罚:罚款500元,上缴国库。
500.00元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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