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遵义县山盆镇遵沿煤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00078975946XM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山盆镇茶厂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7-27
(2023)黔0303民初3013号
合同纠纷
张**
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遵义县山盆镇遵沿煤矿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2
2023-05-30
(2023)黔0303民初3010号
合同纠纷
周**
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遵义县山盆镇遵沿煤矿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3
2023-05-18
(2023)黔0303民初2071号
劳动争议
张**
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遵义县山盆镇遵沿煤矿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4
2023-05-15
(2023)黔0303民初2071号
劳动争议
张**
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遵义县山盆镇遵沿煤矿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5
2023-04-27
(2023)黔0303民初2072号
劳动争议
周**
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遵义县山盆镇遵沿煤矿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6
2022-10-26
(2022)黔03民终8123号
租赁合同纠纷
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遵义县山盆镇遵沿煤矿
金沙县洪原煤矿机械修配厂,陈**,谭**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2-08-01
(2022)黔03民终506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任**
陈**,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遵义县山盆镇遵沿煤矿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2-06-15
(2022)黔0303民初3500号
租赁合同纠纷
金沙县洪原煤矿机械修配厂
谭**,陈**,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遵义县山盆镇遵沿煤矿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9
2022-06-15
(2022)黔0303民初3500号
租赁合同纠纷
金沙县洪原煤矿机械修配厂
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遵义县山盆镇遵沿煤矿,x**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10
2022-06-14
(2022)黔0303民初3500号
租赁合同纠纷
金沙县洪原煤矿机械修配厂
谭**,陈**,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遵义县山盆镇遵沿煤矿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8-01-31
(2018)黔01民初字第19号
借款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
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汇川区山盆镇隆鑫煤矿,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遵义县山盆镇遵沿煤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
民事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3-07
2021-12-28
(2021)黔0303民初97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朱**、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遵义县山盆镇遵沿煤矿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11-20
2021-10-29
(2021)黔03执恢259号
民事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贵州云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等民事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1-11-20
2021-10-29
(2021)黔03执恢263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播州区泮水镇胜利煤矿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1-11-20
2021-10-25
(2021)黔03执恢262号
民事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遵义县山盆镇遵沿煤矿等民事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1-09-08
2018-10-24
(2018)黔03民终5665号
劳动争议
吴**、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遵义县山盆镇遵沿煤矿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1-06-02
2021-05-11
(2021)黔0303行审55号
行政处罚
遵义市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遵义县山盆镇遵沿煤矿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240000.00元
行政案件
7
2021-05-07
2021-04-30
(2021)黔0303执861号之一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鲁**、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遵义县山盆镇遵沿煤矿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1-03-19
2021-02-08
(2020)黔0527执1439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贵州省赫章县哲庄煤矿申请执行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遵义县山盆镇遵沿煤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0-12-14
2020-03-02
(2020)黔0303执617号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李**、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遵义县山盆镇遵沿煤矿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185000.00元
执行案件
10
2020-11-26
2019-08-02
(2019)黔0303执2401号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向*、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遵义县山盆镇遵沿煤矿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38000.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黔〔能〕煤安罚〔2025〕94号
2025年11月28日遵义市能源局对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遵沿煤矿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黔(遵)煤安告〔2025〕41号),内容为:“1.煤矿11204采煤工作面上出口处工人通过挪动甲烷传感器T0的位置,人为造成甲烷传感器失效,不能监测真实环境瓦斯;2.11204采煤工作面中班瓦斯检查存在漏检,未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仍然进行生产”。因第1条所述行为违反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七条第二项、《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十一项的规定;第2条所述行为违反了《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条、《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遵义市能源局拟对其作出责令停产整顿3日的行政处罚。2025年12月17日,遵义市能源局对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遵沿煤矿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黔(遵)煤安罚〔2025〕41号)并抄送我局。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暂扣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遵沿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黔)MK安许证字〔3285〕}。
暂扣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遵沿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黔)MK安许证字〔3285〕}
0.00元
贵州省能源局
2026-01-08
2
矿安监黔煤执六罚﹝2025﹞54号
1.2025日10月21日约9:45,副斜井绞车下放物料时,2名工人在副井口区域绞车绳道内作业;2.11204采面回风隅角甲烷传感器T0设置位置超过切顶线1m。2025年10月21日检查时,该采面回风隅角甲烷传感器T0位于回风隅角挡墙往该采面回风巷口方向约0.5m,而挡墙位置距上出口区域液压支架尾梁超过1m;3.煤矿提供的由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年6月出具的M12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编号C1220240047-06)显示,煤样取样地点为11202采面运输巷300m和11202采面(工作面长度120m)下出口,取样地点及采样间隔违反《煤层煤样采取方法》(GB/T482-2008)4.4.1关于“煤层样本应在矿井掘进巷道中和回采工作面上采取”以及4.5关于“采取数目按回采工作面长度确定:小于100m 的采一个,(100~200)m的采两个,200m以上的采三个”的规定
合并对煤矿罚款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65,000.00),警告
6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5-11-20
3
黔﹝汇川区﹞煤安罚﹝2025﹞1604号
遵沿煤矿于2024年5月26日将煤矿M12煤层综采综掘工作面施工作业作为独立工程发包给黄经斌(身份证号:512222********2695)个人,双方签订了《综采综掘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双方权利、责任、工程结算、安全风险抵押等事项。黄经斌于2024年6月至2025年3月期间组织工人在煤矿井下11202采煤工作面回采作业。(煤矿于2025年3月16日自查发现“煤矿将井下采煤工作面作业独立工程发包给他人”隐患,制定了《贵州精神矿业有限公司遵义县山盆镇遵沿煤矿安全隐患整改方案》,于2025年4月1日解除了发包合同,于2025年4月10日通过验收并签字确认)。
责令停产整顿7天,并处66万元的罚款(¥660,000.00)。
660000.00元
遵义市汇川区工业经济局
2025-04-30
4
黔﹝遵﹞煤安罚﹝2024﹞8号
1.赵永康(安全员)饮酒后进入11202运输巷上岗作业;2.副斜井主绞车钢丝绳,悬挂使用12个月内进行了第一次性能检验,但未做到以后每6个月检验1次(最近一次性能检验时间为2024年6月6日);3.架空乘人装置张紧力下降保护(配重锤)失效,现场检查时配重锤全部接触地面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陆万柒仟元(¥67,000.00)
67000.00元
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局
2025-02-26
5
黔﹝汇川区﹞煤安罚﹝2024﹞1517号
根据《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遵义县山盆镇遵沿煤矿(兼并重组)安全设施设计(审定稿)》(2020年5月版;2020年6月3日,原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以“黔煤安监监察函〔2020〕96号”文件批复),遵沿煤矿为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进行设计(煤矿自建设至转为生产矿井后,均未对开拓区域内的M5、M10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或认定,按照《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M5、M10煤层应直接认定为突出煤层)。未按照国家规定对11204切眼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进行预测,仍然组织掘进作业。《遵义县山盆镇遵沿煤矿11204切眼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第12循环,基点74.9米)》显示,2024年9月11日中班,检测人员李庆坤等人在K074.9米(即切眼掘进位置)的预测基点位置,布置了3个预测钻孔(其中1#钻孔位于迎头中部且距顶板1.2米,2#钻孔和3#钻孔分别位于1#钻孔左侧和右侧,平面距离均为1.5米且均距顶板1.2米)对3个钻孔的钻屑量、K1值进行了测定,其中钻屑量为2.3kg/m、K1最大值为0.17,预测结论为无突出危险性。经调阅2024年9月11日中班11204切眼掘进工作面T1传感器位置视频,2024年9月11日19:55至22:02,李庆坤等人仅在11204切眼掘进工作面迎头左帮布置1个钻孔且仅取了1次煤样且至2024年9月15日检查时未再开展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工作。该循环的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数据不真实,且未按规定在11204切眼掘进工作面74.9米的基点位置至少布置2个预测钻孔,目前11204切眼已掘进至81.9米。2.未按照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根据《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遵义县山盆镇遵沿煤矿(兼并重组)安全设施设计(审定稿)》(2020年5月版;2020年6月3日,原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以“黔煤安监监察函〔2020〕96号”文件批复),煤矿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2024年3月13日,煤矿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黔)MK安许证字〔3285〕),即转为生产矿井。现煤矿开拓范围内的M5煤层在地质钻孔ZK501处和ZK301处的瓦斯含量分别为20.9m3/t、25.3m3/t,且2019年12月中国矿业大学编制的《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遵义县山盆镇遵沿煤矿M5、M10和M12煤层瓦斯基础参数测定报告》显示,M5煤层的破坏类型、瓦斯放散初速度、坚固性系数、瓦斯压力均超过临界值。
1.《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3.《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4.《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5.《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6.《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7.《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8.《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分别1.处人民币柒拾万元罚款(¥700,000.00);2.处人民币壹万柒仟元罚款(¥17,000.00);3.处人民币柒仟元罚款(¥7,000.00);4.处人民币壹万柒仟元罚款(¥17,000.00);5.处人民币壹万陆仟元罚款(¥16,000.00);6.处人民币壹万陆仟元罚款(¥16,000.00);7.处人民币壹万陆仟元罚款(¥16,000.00);8.免于处罚。合并罚款人民币柒拾捌万玖仟元(¥789,000.00),警告 。
1529000.00元
遵义市汇川区工业经济局
2024-09-18
6
遵汇环罚﹝2024﹞7号
2024年7月3日,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汇川分局执法人员对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遵义县山盆镇遵沿煤矿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煤矿正在开展建设工作,主矿井正在掘进建设中。经查发现,该煤矿场地内建设有煤矸石堆场,露天堆放有长约40米,宽约20米的煤矸石堆,占地面积约800㎡,未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
罚款人民币肆万贰仟元整(¥42000.00)
42000.00元
遵义市生态环境局
2024-09-02
7
黔﹝能﹞煤安罚﹝2024﹞31号
2024年4月26日至2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遵义市汇川区工业经济局对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遵义县山盆镇遵沿煤矿开展治本攻坚重点监察、“一通三防”专项监察时发现遵沿煤矿存在: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煤矿未配备总工程师的问题,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相关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煤矿安全规程》第五条之规定。遵义市汇川区工业经济局向我局提交了《遵义市汇川区工业经济局关于对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遵义县山盆镇遵沿煤矿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报告》(遵汇工经呈〔2024〕41号)。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和《贵州省能源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第八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2024年4月26日至2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遵义市汇川区工业经济局对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遵义县山盆镇遵沿煤矿开展治本攻坚重点监察、“一通三防”专项监察时发现遵沿煤矿存在: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煤矿未配备总工程师的问题,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相关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煤矿安全规程》第五条之规定。遵义市汇川区工业经济局向我局提交了《遵义市汇川区工业经济局关于对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遵义县山盆镇遵沿煤矿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报告》(遵汇工经呈〔2024〕41号)。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和《贵州省能源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第八项之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暂扣遵沿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黔)MK安许证字〔3285〕
-元
贵州省能源局
2024-05-14
8
黔﹝汇川区﹞煤安罚﹝2024﹞1601号
1.11204切眼掘进工作面爆破人员未依照爆破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爆破说明书明确为全断面一次装药、一次起爆,2024年1月4日爆破作业实际为一次装药、分次起爆,且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2.2024年1月4日,11204切眼掘进工作面爆破前未按要求由警戒人员在安全地点设置警戒,约10时36分起爆后未阻止除爆破工、瓦斯检查工、班组长之外的人员进去爆破作业区域。经调查取证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属实,分别违反了1.《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四十八条第二款;2.《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1.11204切眼掘进工作面爆破人员未依照爆破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爆破说明书明确为全断面一次装药、一次起爆,2024年1月4日爆破作业实际为一次装药、分次起爆,且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2.2024年1月4日,11204切眼掘进工作面爆破前未按要求由警戒人员在安全地点设置警戒,约10时36分起爆后未阻止除爆破工、瓦斯检查工、班组长之外的人员进去爆破作业区域 以上事实违反了 1.《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四十八条第二款;2.《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二款 的规定,依据 1.《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分别1.给予警告,对生产经营单位处壹万捌仟元的罚款(¥18,000.00);2.给予警告,对煤矿处一万捌仟元的罚款(¥18,000.00)。综上合并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警告,罚款叁万陆千元(¥36,000.00)
54000.00元
遵义市汇川区工业经济局
2024-02-19
9
黔﹝汇川区﹞煤安罚﹝2023﹞1256号
井下11204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的方式不符合《11204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规定 以上事实违反了 《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的规定,依据 《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处壹万元(10000.00)的罚款。
井下11204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的方式不符合《11204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规定 以上事实违反了 《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的规定,依据 《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处壹万元(10000.00)的罚款。
10000.00元
遵义市汇川区工业经济局
2024-01-16
10
黔﹝遵﹞煤安罚﹝2023﹞32号
井下水泵房10KV二回总开关和地面主通风机380V总开关手柄损坏未及时修复,造成双回路未分列运行。
处三万元的罚款 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局
2023-11-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