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佳润副食自选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岳林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382MA176LW68N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双辽市郑家屯街新华委11组金秋新春小区1号楼1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双市监处罚〔2025〕22号
2024年8月28日,当事人从供货商双辽市鑫洋商店购进“起亮食品香辣味脆骨丸(熏煮香肠)”(生产日期20240408B,保质期6个月)和“起亮食品香辣味脆骨丸(熏煮香肠)”(生产日期20240408B,保质期6个月)共计30袋(36克/袋),金额30.00元,销售价格是2.00元/袋,货值金额60.00元,截至检查之日该涉案食品超过保质期后仅销售出2袋。尚未销售的4袋涉案食品已被我局依法采取了扣押的强制措施。当事人购能提供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表》、销售凭证等证明材料。
上述食品货值金额为60.00元,超过保质期后该涉案食品的货值金额为12.00元,除销售给举报人的上述2袋超期食品外,无证据证明当事人还存在销售给其他消费者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故违法所得按照举报人所购2袋超期食品计算,即违法所得为4.00元。
2024年8月,当事人从供货商双辽市鑫洋商店购进起亮食品“香辣味脆骨丸(熏煮香肠)”(生产日期20240408B,保质期6个月),起亮“食品香辣味脆骨丸(熏煮香肠)”(生产日期20240408B,保质期6个月)共计1盒(20袋/盒,36克/袋),金额20.00元,销售价格是2.00元/袋,截至检查之日该涉案食品超过保质期后仅销售出2袋。尚未销售的4袋涉案食品已被我局依法采取了扣押的强制措施。当事人购进上述涉案食品时索取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表》、销售小票等证明材料。
上述食品货值金额为40.00元,超过保质期后该涉案食品的货值金额为12.00元,除销售给举报人的上述2袋超期食品外,无证据证明当事人还存在销售给其他消费者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故违法所得按照举报人所购2袋超期食品计算,即违法所得为4.00元。
双辽市佳润副食自选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起亮食品“脆骨丸(熏煮香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的规定,参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规〔2022〕2号)第十四条第(二)项、第(三)项、《东北三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第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一章总则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二)项、第(三)项的情形,结合本案事实,经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起亮食品脆骨丸(熏煮香肠)”4袋;2.没收违法所得4.00元。
0.00元
双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