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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栗坡县大坪永芳副食店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永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2624MA6NJ34W8D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大坪镇新开发区华祥景苑项目D54号地块租地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麻市监处罚〔2023〕114号
当事人于2018年12月12日经麻栗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在位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大坪镇新开发区华祥景苑项目D54号地块租地从事化妆品等经营活动。当事人从文山拉芳批发店(具体购进时间、购进数量不详)购进了标示规格为180克,限期使用日期:20220318,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60581的氨基酸牙膏等5个品种6盒(支/瓶)化妆品(详见《财物清单》)在麻栗坡县大坪永芳副食店分店(朱永芳)对外进行销售。其中,1.品名:氨基酸牙膏,生产企业:广东法芭尚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批号:GEJ,限期使用日期:20220318,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60581,规格:180克,销售价15元/盒,数量:3盒;2.品名:拉芳焗油纯养活性营养护发素,生产企业:拉芳家化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60263,数量:2瓶,销售价:8.00元/瓶,使用期限:20230521;3.品名:儿童草莓滋润霜,生产企业:青蛙王子(福建)婴童护理用品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号:闽妆20180005,数量:2盒,销售价:2.00元/盒,使用期限:2022/03/04;4.品名:拉芳清爽控油营养柔顺洗发露,生产企业: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60263,数量:1瓶,销售价:40.00元/瓶,使用期限:20230803;5.品名:米浆强韧黒亮洗发水,生产企业:广东发氏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61682,数量:1瓶,销售价:20.00元/瓶,使用期限:20201108。至2023年8月23日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时止,上述超过限期使用日期的5个种6盒(支/瓶)化妆品货值金额共计125.00元。无直接证据证明上述化妆品超过使用期限后是否销售出,故无法认定违法所得。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第三十九条 “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之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项“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第六十二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二)项“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五)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云南省市场监管减轻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条“充分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减轻行政处罚”第(二)项“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第(三)项“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未建立并执行查验记录制度行为,并建议对当事人作减轻行政处罚如下: 1.对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壹仟元整(¥1000.00); 2.没收当事人经营超过限期使用日期的5个品种共计6瓶(支/盒)的化妆品:(1)氨基酸牙膏,3盒,限期使用日期:20220318,规格:180克;(2)拉芳焗油纯养活性营养护发素,2瓶,使用期限:20230521;(3)儿童草莓滋润霜,2盒,使用期限:20220304;(4)拉芳清爽控油营养柔顺洗发露,1瓶,使用期限:20230803;(5)米浆强韧黒亮洗发水,1瓶,使用期限:20201108。 3.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行为处以罚款肆仟元整(¥4000.00); 以上两项罚款共计伍仟元整(¥5000.00)。
5000.00元
麻栗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3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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