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鲜再来生鲜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利 | 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2MA06YYNH69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南横街27号内17号楼一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东唐罚﹝2024﹞1249号
2024年9月19日,我局收到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天津量信检验认证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该公司受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于2024年8月22日对当事人经营的犇牛蜜橘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当事人2024年8月22日销售的犇牛蜜橘的苯醚甲环唑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于2024年9月23日向当事人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现场检查未发现以上批次犇牛蜜橘在售。当事人未于法定期限内提交复检申请。我局于2024年10月9日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8月18日从王顶堤红旗农贸批发市场购进了涉案抽检不合格批次的犇牛蜜橘一箱共7。5公斤,购进价格是84元/箱,销售价17元/公斤,2024年8月19日上架销售的,除去破损的已在上架后几天内全部售出,本案违法所得110元,货值金额110元,没有库存。当事人进货时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按规定向供货方索要营业执照、票据和合格证明材料,无法提供进货交易记录。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和未按要求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10元;3。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05
2
津市监东唐处罚﹝2023﹞400号
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元;罚款人民币980元
980.00元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