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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子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李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02MACPQF4U5E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新明半岛映荷轩1幢102号(自主申报、仅限办公)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12
(2026)浙1002民初300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台州嘉隆科技有限公司
台州市子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2
2025-11-12
(2025)浙10行终373号
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
台州市子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台州市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5-09-24
(2025)浙1002民初8360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张**
台州市子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周*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4
2025-09-09
(2025)浙1002行初151号
工伤保险资格认定
台州市子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台州市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5
2024-10-11
(2024)浙1082民初628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魏**,吴**,林**,吴**
梁**,杨*,台州市子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临海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路政罚〔2025〕01364
2025年10月10日9时32分,邓大强驾驶的浙JH7550重型自卸货车(四轴货车),该车行经G228(丹东线)东兴方向K3906+300路段时,台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示意该车靠边停车,经查车辆所有人为台州市子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载运玄武岩从宁海西刘村开往路桥蓬街,后将该车带至台州市老胡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经现场地磅称重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65.88吨,载运的货物可解体。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34.88吨。车辆已于2025年10月10日10时32分完成卸载,卸载后的车货总质量为28.75吨。
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肆佰捌拾元整。
12480.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10
2
台运政罚〔2025〕0121
2025年7月11日15时10分,根据台州市子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亡人事故报告,台州市椒江区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台州市椒江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道路运输科和我机关执法人员开展联合入企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台州市子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共有驾驶员15人,实际参加岗前培训13人,其中江家宝和涉事驾驶员吴雪松未参加岗前培训。本机关于2025 年7月11日向你公司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你公司已改正完毕。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13
3
台路政罚〔2025〕091369
你公司的浙JE8732(4轴)于2024年6月25日4时27分,行经G228(丹东线)三门方向K3872+68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59.05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8.05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玖仟零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9065.00元
三门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05
4
台路政罚〔2025〕07446
你公司的浙JE8732(4轴)于2024年6月30日1时48分,行经G104(京岚线)临海、天台方向K1706+3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6.34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35.34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柒佰壹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12710.00元
天台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05
5
台路政罚〔2025〕091368
你公司的浙JE8732(4轴)于2024年12月4日4时1分,行经G228(丹东线)临海方向K3872+68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57.8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6.80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捌仟肆佰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8440.00元
三门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05
6
台路政罚〔2025〕091366
你公司的浙JD7562(4轴)于2024年6月10日5时15分,行经G228(丹东线)三门方向K3872+68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59.25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8.25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玖仟壹佰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9165.00元
三门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04
7
台路政罚〔2025〕041058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4月27日08时47分,临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04(京岚线)临海、天台方向1710K+480检查时发现台州市子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台州市子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捌仟柒佰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捌仟柒佰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8790.00元
临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04
8
台路政罚〔2025〕07445
你公司的浙JG2258(4轴)于2024年6月30日4时10分,行经G104(京岚线)临海、天台方向K1706+3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3.25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32.25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壹佰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11165.00元
天台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04
9
台路政罚〔2025〕02185
2025年7月11日 9时29 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04国道(平潭方向)K1759+850路段附近巡查时发现,王全胜根据台州市子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安排,驾驶其所有的浙J27970重型自卸货车(四轴)载运石渣从头陀开往九澄大道,行经G104国道(平潭方向)K1759+850路段时,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至黄岩白湖塘汽车修理厂过磅站实施现场检测,发现该车车货总质量为49.75吨,超限18.75吨。载运的货物可解体。台州市子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驾驶员王全胜在现场。此次运输中途未装卸过货物,未因超限超载行为被其他行政机关处罚过。
罚款人民币肆仟肆佰壹拾伍元整。
4415.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15
10
台路政罚〔2025〕02186
2025年7月11日 9时37 分,张坤根据台州市子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安排,驾驶其所有的浙JE5098重型自卸货车(四轴)载运石渣从头陀开往九澄大道,行经G104国道(平潭方向)K1761+900路段时,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至黄岩白湖塘汽车修理厂过磅站实施现场检测,发现该车车货总质量为50.23吨,超限19.23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认定该车车货总量超限19.23吨。当事人已按要求于7月11日15时53分卸载了该车超限装载的货物。
罚款人民币肆仟陆佰伍拾伍元整。
4655.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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