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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京城中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8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殷书林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3758168886M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武汉市建设大道439号湖北商业广场六楼608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20
(2024)鄂0984民初4536号
民间借贷纠纷
袁**
武汉京城中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殷**
汉川市人民法院
2
2024-06-05
(2024)鄂0104民初4461号
承揽合同纠纷
宋*
武汉京城中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3
2023-02-22
(2023)鄂09民终368号
承揽合同纠纷
武汉京城中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高*,杨**,张**,杨**,熊*,张**,彭**,胡**,吴**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2-09-30
(2022)鄂0984民初4177号
承揽合同纠纷
胡**,熊*,吴**,杨**,张**,高*,杨**,张**,彭**
武汉京城中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孝感市汉川市人民法院
5
2021-06-08
(2021)鄂0112民初3084号
劳务合同纠纷
陆**
武汉京城中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6
2019-12-26
(2019)鄂2801民初5818号
合同纠纷
武汉京城中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恩施市中大御城小区业主委员会
恩施市人民法院
7
2019-12-26
(2019)鄂2801民初5818号
合同纠纷
武汉京城中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
8
2019-10-15
(2019)鄂2801初5818号
合同纠纷
武汉京城中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恩施市中大御城业主委员会
恩施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0-12
2024-10-31
(2024)川0180民初6397号
承揽合同纠纷
武汉京城中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等与成都华阳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简阳分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其他
民事案件
2
2025-01-10
2024-08-13
(2024)鄂0984民初4536号之一
民间借贷纠纷
袁**与殷**、武汉某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3-09-04
2023-03-20
(2023)鄂0104民初1202号
承揽合同纠纷
张**、武汉京城中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12-29
2020-10-12
(2020)鄂28民终1318号
合同纠纷
恩施市中大御城业主委员会、武汉京城中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359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0-12-29
2019-12-25
(2019)鄂2801民初5818号
合同纠纷
武汉京城中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与恩施市中大御城业主委员会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7950.00元
民事案件
6
2019-07-09
2019-06-21
(2019)鄂0102民初716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武汉中天钢结构有限公司与武汉京城中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9-06-26
2019-06-20
(2019)鄂28民终1015号
合同纠纷
武汉京城中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恩施市中大御城业主委员会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02-13
2018-12-20
(2018)鄂2801民初5030号
合同纠纷
武汉京城中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与恩施市中大御城业主委员会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17-11-29
2017-06-29
(2017)鄂02执47-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京城中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黄石市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7-11-29
2017-04-24
(2017)鄂02执他27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武汉京城中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黄石市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枣阳市监处罚〔2026〕224号
经查明,当事人系于2004年3月2日成立的从事特种设备销售、安装改造修理的有限责任公司,取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证编号:TS3342112-2029;有效期至:2029年4月9日。枣阳市御河帝景小区使用的20部电梯,均由当事人进行维护保养。当事人与枣阳市御河帝景小区物业公司(枣阳市馨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有《电梯维护保养合同》,合同编号:WHJCZA-WB20260205-20,有效期自2026年01月08日起至2027年02月07日止。 另查明,当事人维保人员2026年4月17日对枣阳市御河帝景小区6号楼使用的产品编号为012961、012960的电梯、8号楼使用的产品编号为012965、012964的电梯、9号楼使用的产品编号为012967的电梯;2026年4月15日对枣阳市御河帝景小区5号楼使用的设备代码为311010797202312957的电梯(共计6部电梯)进行维保时,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只是更换电梯维保记录标识,并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实际维保工作并如实填写维保记录。 由于当事人签订的维保合同属于全包合同,按照季度结款,合同存在多种扣款或违约金款项,无法体现当事人真实收入,当事人也无法提供单次维保费用凭证,无法按照违法进行维保的次数折算收入,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视为无违法所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所述,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经本局二次集体讨论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40000元。
40000.00元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