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向阳区桥南乐得购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文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803MA1BAQAJ34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向阳区中山路366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4-06
(2022)黑7103行初16号
行政处罚
佳木斯市向阳区桥南乐得购超市
佳木斯市向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佳向市监处罚[2023]24号
2023年6月4日,当事人以每件70.00元的价格从佳木斯市郊区佳天山东寿光李雪飞蔬菜批发部购进香芹(芹菜)1件(9公斤),2023年6月5日到店后当事人以正常价格9.98元/公斤和促销价格1.98元/公斤对外销售。该批香芹(芹菜)在2023年6月5日和6日全部销售,销售总金额是71.24元,减去2023年6月4日台面剩余打促销价格(1.98元/公斤)的香芹(芹菜)1.822公斤的销售总金额3.60756元,2023年6月4日购进的9公斤香芹(芹菜)销售金额是67.63244元,该批香芹(芹菜)的货值金额为89.82元,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四条“违法销售商品的违法所得按违法销售商品的销售收入扣除所售商品的购进价款计算。”的规定,当事人获得违法所得为0元。
另调查2023年6月5日当事人以每件22.00元的价格从佳木斯市郊区佳天李二蔬菜批发部购进螺丝椒(辣椒)一件(4.5公斤),2023年6月6日到店后当事人以7.98元/公斤对外销售,该批螺丝椒(辣椒)在2023年6月6日全部销售,销售总金额是35.27元,该批螺丝椒(辣椒)的货值金额为35.91元,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四条“违法销售商品的违法所得按违法销售商品的销售收入扣除所售商品的购进价款计算。”的规定,当事人获得违法所得为13.27元。2023年7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由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编号No: ACD607024ACF6062905;No:ACD607024ACF6062902,当事人对《检测报告》的结果未提出异议。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制作的《现场笔录》一份(计二页),证明当事人的现场经营情况,及不合格螺丝椒(辣椒)、香芹(芹菜)的《检验报告》送达情况;
2、当事人提供的螺丝椒(辣椒)、香芹(芹菜)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销售票据》《农药残毒检测报告单》复印件各一份(计六页),证明当事人履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义务的情况;
3、当事人唐文明和于井飞、王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计三页),证明唐文明和于井飞、王强的自然人身份;
4、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书二份(计八页),证明佳木斯市向阳区桥南乐得购超市经营的螺丝椒(辣椒)、香芹(芹菜)不合格的违法事实;
5、对于井飞制作的《询问笔录》一份(计八页),证明当事人经营不合格螺丝椒(辣椒)、香芹(芹菜)的进货来源、购进数量、销售数量等情况;
没收违法所得#
0.00元
佳木斯市向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