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京华参茸批发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2403MA140BJW5L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敦化市渤海街新华嘉园11号楼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敦市监行处字(2023)74号
该店负责人承认自己售卖了三盒纸质包装和两盒铁质
包装的鹿鞭膏。经调查了解,该店负责人自述,于2022 年4
月,从一个上门推销的外地人手里一次性购进铁盒包装的鹿
鞭膏四盒,每盒50 元,纸质包装的鹿鞭膏四盒,每盒150
元。其中纸质包装的外包装上未标明生产日期、生产地址,
故当事人将纸盒鹿鞭膏存放于自家的购物柜当中(未放于货
架上),供家人自己食用且最终食用了一盒纸质包装。2022
年9 月25 日上午,当事人因外出,由其母亲代为看管商店,
举报人李立新到店中声称要购买鹿茸片,在当事人母亲为其
取货时,举报人看到放在置于购物柜中准备自己食用的鹿鞭
膏后,本人要求购买,当事人母亲在不知该鹿鞭膏是自家人
食用的情况下向李立新销售了五盒鹿鞭膏,其中纸质包装三
盒、铁质包装两盒,货款共计550 元,以微信方式支付货款。
剩余两盒铁质包装的被当事人家人食用了。关于举报人所举
报的两盒铁质包装的鹿鞭膏,每盒有两个生产日期属于私改
生产日期,经调查两盒铁质包装的鹿鞭膏上印有的生产日期
一致,该店不存在私改生产日期的行为,举报人未能提供新
证据证明该店存在售卖的鹿鞭膏上两个日期的行为。该店售
卖的三盒纸质包装鹿鞭膏的标签功效上写有:用于男子腰膝
酸软、阳痿早泄、性欲减退、遗精、性功能疲弱衰退、失眠
多梦、虚汗、须发早白、小便滴沥、前列腺炎等症。实际并
不能证明该产品具有上述功效。当日经营者回店后,由于没
有举报人的联系方式,故未能及时联系到举报人。2022 年
10 月22 日,举报人在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平台投诉
当事人销售的鹿鞭膏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当事人于2023
年2 月16 日与举报人李立新取得联系,与其协商和解,举
报人将未开封食用的五盒鹿鞭膏退还给了敦化市京华参茸
批发并收到了550 的退货款,并且对经营者表示谅解不再追
究经营者过失销售鹿鞭膏的责任。铁盒鹿鞭膏(两个生产日
期)经核查举报情况不实。敦化市京华参茸批发经营者主动
收回其售出的五盒鹿鞭膏(自行销毁),并且没有造成危害
后果具有减轻行政处罚情节。
1.警告;2.罚款1000元
1000.00元
敦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