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龙圩区锋敏杂货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梁伟锋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406MA5N6XNQ9P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城西路1号综合批发市场的生活市场大棚南商铺3、4、7、8号摊位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梧龙市监处罚〔2024〕69号
经查实,当事人从他处共购进猫山王榴莲饼10包,购进单价是6元/包,销售单价是8元/包;康师傅熟水饮用水共购进12瓶,购进单价是1.2元/瓶,销售单价是2元/瓶;沙加乐杨技甘露风味饮料购进15瓶,购进单价是4元/瓶,销售单价是5元/瓶;摆放在店内货架上销售。经当事人核实上述超过保质期的猫山王榴莲饼6包、康师傅熟水饮用水11瓶和沙加乐杨技甘露风味饮料5瓶自超过保质期起截至贵局查获时止均未销售过,全被本局扣押。经与当事人核算确认,其违法经营的货值金额是95元,违法所得是0元。
承办部门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以下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猫山王榴莲饼6包、康师傅熟水饮用水11瓶和沙加乐杨技甘露风味饮料5瓶;
2.罚款人民币5000元。
5000.00元
梧州市龙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