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鑫淼森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肖志刚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MA38LGFM33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黄沙岗镇文化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03
(2025)赣09民终500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高安市鑫淼森物流有限公司
陈**,金**,王**,熊**,尤**,熊**,熊**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3-24
(2025)赣0983民初928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鑫淼森物流有限公司
汪**
高安市人民法院
3
2025-02-24
(2025)赣0983民初928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鑫淼森物流有限公司
汪**
高安市人民法院
4
2024-12-16
(2024)赣0983民初823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谌**
高安市鑫淼森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罗**
高安市人民法院
5
2024-11-27
(2024)赣0983民初312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熊**,熊**,金**,熊**,王**
陈**,高安市鑫淼森物流有限公司,尤**,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额敏支公司
高安市人民法院
6
2024-06-12
(2024)赣0983民初312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熊**,熊**,熊**,金**
陈**,高安市鑫淼森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额敏支公司,尤**
高安市人民法院
7
2024-02-05
(2024)赣09民终410号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额敏支公司
肖**,高安市鑫淼森物流有限公司,尤**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3-11-23
(2023)赣0983民事诉前调9954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高安市鑫淼森物流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9
2023-09-22
(2023)赣0983民初6560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鑫淼森物流有限公司
陈*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10
2023-09-06
(2023)赣0983民事诉前调8143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鑫淼森物流有限公司
陈*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5-28
(2025)赣0983民初928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鑫淼森物流有限公司
汪**
裁判文书
高安市人民法院
2
2025-02-07
(2025)赣0983民初928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鑫淼森物流有限公司
汪**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高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9-29
2022-08-31
(2022)赣0323民初78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李*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90322.50元
民事案件
2
2021-11-26
2021-07-29
(2021)闽0722民初34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蒋**、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市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15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衢路政罚﹝2025﹞10281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5月11日10时50分,龙游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高安市鑫淼森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高安市鑫淼森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零贰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龙游县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零贰拾元整。
21020.00元
龙游县交通运输局
2025-05-13
2
新建交(超)罚﹝2025﹞0004号
高安市鑫淼森物流有限公司赣CCN967涉嫌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案
罚款19500元
19500.00元
南昌市新建区交通运输局
2025-01-08
3
新建交罚﹝2023﹞327号
高安市鑫淼森物流有限公司 涉嫌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南昌市新建区交通运输局
2023-12-29
4
金路政罚﹝2023﹞401703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9月18日11时20分,兰溪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灵马线K5+600m检查时发现高安市鑫淼森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高安市鑫淼森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壹佰陆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兰溪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壹佰陆拾元整。
24160.00元
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3-10-07
5
永丰交超罚﹝2023﹞0943号
2023年07月03日10时40分,范卫星驾驶赣C3R405货车装载碎石经G238都溪坳K200+460m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检测,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重为50.22,超限超载1.22吨。超限率为2.49%。范卫星驾驶赣C3R405货车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自行卸载超限部分物品,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500.00元
永丰县交通运输局
2023-07-25
6
违法超限运输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6月08日10时00分,江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414(江广线)双向K22+520检查时发现高安市鑫淼森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高安市鑫淼森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仟肆佰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江山市建设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伍仟肆佰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5440.00元
江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07-17
7
金路政罚﹝2023﹞401172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5月11日08时46分,兰溪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15(315省道)兰溪、龙游方向K5+700检查时发现高安市鑫淼森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高安市鑫淼森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肆仟捌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兰溪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肆仟捌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4850.00元
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3-07-11
8
金路政罚﹝2023﹞401167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5月09日17时00分,兰溪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15(315省道)兰溪、龙游方向K5+700检查时发现高安市鑫淼森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高安市鑫淼森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仟柒佰玖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兰溪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伍仟柒佰玖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5795.00元
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3-07-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