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重庆市卤之源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郭小波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8MAACCEU51H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凯德南路246号2-12.13.14(自主承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巴南市监处罚〔2026〕653号
经查,重庆市卤之源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ACCEU51H,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场所:重庆市巴南区凯德南路246号2-12、13、14。当事人办理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SC11150011350665,生产地址在重庆市巴南区凯德南路246号2-12、13、14,食品类别:速冻食品,具体明细为:速冻调制食品:1.生制品:调制畜(禽)肉及副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发证日期为2024年1月19日,有效日期至2029年1月18日。 当事人于2026年5月26日向重庆仙味仙道食品有限公司购买了23件【冠豪】蒜香小排,其包装标签上显示:食品名称:蒜香小排(速冻调制食品),产品类别:菜肴制品(速冻生制品)非即食,配料:猪排骨、食用盐、味精、淀粉、蒜头、白砂糖、胡萝卜汁,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144060507205,保质期:12个月,贮存条件:-18℃以下冷冻保存,生产商:佛山市冠豪食品有限公司,营养成分表为能量1189kj,NRV%:14%;蛋白质16.6g,NRV%:28%;脂肪23.2g,NRV%:39%;碳水化合物:2.1g,NRV%:1%;钠430mg,NRV%:22%。当事人于2026年5月26日将购买的【冠豪】蒜香小排进行解冻、穿串、再速冻包装,期间不添加任何其他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及其他物质,最后贴上新标签。贴的新标签信息为:品名:速冻蒜蓉排骨(非即食),产品类别:速冻调制食品(生制品),配料:猪排骨、食用盐、玉米淀粉、大蒜、白砂糖,产品标准代号:SB/T10379,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50011350665,生产日期:2026年5月26日,保质期:12个月,生产者:重庆卤之源食品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凯德南路246号2-12、13、14。营养成分表为能量913kj,NRV%:11%;蛋白质8.6g,NRV%:14%;脂肪11.5g,NRV%:19%;碳水化合物:20.1g,NRV%:7%;钠640mg,NRV%:32%。对比原料的配料信息,当事人在该批次的产品标签中未标示配料胡萝卜汁、味精,并将淀粉标示为玉米淀粉,营养成分表标示内容也与原料标签信息不符。 另查明,当事人用购进的产品共生产了2742串速冻蒜蓉排骨,共包装成137包余2串,每包20串,该批产品货值金额为:9597元;已销售137包,每包销售价格为70元,违法所得扣除合理成本为3634.86元(9590元-5955.14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仟陆佰叁拾肆元捌角陆分(¥3,634.86) 。
7000.00元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