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山县洋妈烘焙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姜彩虹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29MABW5XGU04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南大街一段路西(5街1委1组北数第3门)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克山市监处罚〔2026〕71号
2026年4月20日克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克山县洋妈烘焙店进行了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在检查该烘培店食品处理区时发现草莓味爆爆珠(美味酱)(委托商:安徽创御饮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生产商湖北香园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1.2公斤、固体物含量≥65%/桶;生产日期:20250102 01CM020103;保质期:12个月)1桶(已开封,剩余量带桶称重1.275公斤)已超过食品保质期。2026年04月20日,经报请局领导审批获准,向当事人下达了《克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克山市监强制〔2026〕49号)对当事人使用的超过保质期食品草莓味爆爆珠(美味酱)(委托商:安徽创御饮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生产商湖北香园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1.2公斤、固体物含量≥65%/桶;生产日期:20250102 01CM020103;保质期:12个月)1桶(已开封,剩余量带桶称重1.275公斤)给予扣押。该烘培店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为查清违法事实,由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对其立案调查。2026年5月7日执法人员对克山县洋妈烘焙店经营者姜彩虹进行了询问,姜彩虹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因情况复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克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克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克山市监强制〔2026〕49号)的期限延长30日。2026年5月22日克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克山县洋妈烘焙店开展了监督检查未发现该烘培店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
经克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克山县洋妈烘焙店经营者姜彩虹询问得知该烘培店于2025年04月22日从淘宝网购进草莓味爆爆珠(美味酱)(委托商:安徽创御饮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生产商湖北香园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1.2公斤、固体物含量≥65%/桶;生产日期:20250102 01CM020103;保质期:12个月)一桶用于加工蛋糕类食品调味,购进货值金额26.63元。草莓味爆爆珠(美味酱)是调味品,用于加工蛋糕类食品的时候调味用,不是制作蛋糕类食品的主要原料,不对外销售,不额外收取费用,无法计算违法所得。同时克山县洋妈烘焙店经营者姜彩虹提供了草莓味爆爆珠(美味酱)(委托商:安徽创御饮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生产商湖北香园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1.2公斤、固体物含量≥65%/桶;生产日期:20250102 01CM020103;保质期:12个月)一桶网购截图。
1.没收超过食品保质期的草莓味爆爆珠(美味酱)(委托商:安徽创御饮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生产商湖北香园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1.2公斤、固体物含量≥65%/桶;生产日期:20250102 01CM020103;保质期:12个月)一桶(已开封);2.罚款1,000.00元。
1000.00元
-
2026-06-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