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南岗区名足坊鞋业建设街鞋城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姜连云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03MA7E6ED30X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建设街123号上一层105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岗市监处罚[2023]1105号
当事人共购进标有商标运动鞋5双,经商标权利人委托代理人鉴定涉案产品侵犯了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第855786号注册商标专用权。据当事人自述,涉案产品是在外地逛街时购进,已找不到交易凭证和购入店铺名称。根据前述鉴定材料以及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我局认定其存在经营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并且无法证明涉案商品为合法取得,也无法说明提供者。
当事人售出一双侵权产品,售价为170元,未售出的4双鞋标价为170元每双,当事人为个体工商户,自述未建立账目,执法人员在调查中未调取到其进货、销售凭证或者记录,可获取的当事人违法经营额共计850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哈尔滨市南岗区名足坊鞋业建设街鞋城店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1页,证明当事人经营主体资格。
2、当事人经营者姜连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页,证明经营者基本信息。
3、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提供的商标注册证、商标续展注册证明、商标转让证明复印件一份2页,证明第855786号商标“”专用权人为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续展有效期至2026年7月13日。
4、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提供的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委托其处理知识产权相关纠纷的授权委托书公证书复印件一份14页,证明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有权出具鉴定书等相关权限。
5、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1页,证明其经营资质。
6、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出具的涉案5双运动鞋鉴定证明一份1页,证明涉案产品为侵权商品。
7、消费者投诉登记表复印件一份1页,证明案件来源以及涉案商品销售价格。
8、2023年8月22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制作的现场笔录一份2页,现场检查照片打印件一份4页,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9、2023年8月22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的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以及财物清单各一份共2页,送达回证一份1页,证明涉案商品先行登记保存情况。
10、2023年8月24日执法人员向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送达的鉴定委托书一份1页,鉴定委托书附件涉案5双运动鞋照片打印件一份5页,证明涉案商品委托鉴定情况。
11、2023年8月30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的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财物清单、送达回证各一份共3页,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财物清单、送达回证各一份共4页,证明涉案商品解除先行登记保存并转为扣押。
12、2023年9月5日执法人员对经营者姜连云进行询问时制作的询问笔录一份3页,证明当事人违法经营情况。
以上证据均由提供人签名或盖章认可,我局执法人员查证属实。
罚款1.0万元#没收非法财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0000.00元
哈尔滨市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