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鸿浩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包依程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82336883994T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苏吕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8-04-24
(2018)粤0104执异3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嘉兴东润熙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鸿浩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永泽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欣跃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润深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嘉兴东润熙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地方法院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翁政罚决字﹝2024﹞第000020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某某公司于2023年9月10日至2023年9月19日期间在浙江省乐清市某某路某某号实施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经查实,当事人为某某公司,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行为。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行政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陆仟肆佰陆拾叁元壹角伍分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乐清市农商银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乐清市人民政府翁垟街道办事处
罚款人民币陆仟肆佰陆拾叁元壹角伍分整(¥6463.15元)
6463.15元
乐清市翁垟街道办事处
2024-07-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