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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州县新昊天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建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40525MA0GYR2E8L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泽州县大箕镇大箕村207国道桥南30米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泽市监处罚〔2024〕133号
2024年9月18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时,现场发现:当事人货架上有产品名称为:“蒂花之秀SOD男士蜜”共计4瓶外包装上无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备案人的名称及地址标识。经请示局分管领导批准,当场对上述化妆品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详见泽市监强制[2024]47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和泽市监强制[2024]47号《财物清单》)。 2024年9月25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者王建军询问调查。 2024年9月29日,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2024年10月18日,因执法办案系统维护,经报请局领导批准,于2024年10月18日将该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延长30日至2024年11月17日。 2024年11月5日,本案调查终结。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调查:上述“蒂花之秀SOD男士蜜”是当事人从晋城市城区太平日化门市部购进,并向其索取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购进票据等相关凭证,但上述化妆品外包装上无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备案人的名称及地址标识。 上述“蒂花之秀SOD男士蜜””当事人以6元/瓶购进了5瓶,以8元/瓶销售了1瓶,剩余了4瓶;故货值金额为:8×5=40元,违法所得为:1×(8-6)=2元。
1、没收《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泽市监强制[2024]47号)所扣物品(详见泽市监强制[2024]47号《财物清单》); 2、没收违法所得2元; 3、处以罚款10000元。 上述2、3两项罚没款合计10002元。
10000.00元
泽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5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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