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豪浩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怀亮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03MA28EPRG58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竹马乡竹马工业园区(金华市大展物流有限公司内)综合楼一楼(自主申报)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05
(2025)浙1004破118号
申请破产清算
金华豪浩物流有限公司
浙江立均建材有限公司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2
2025-08-18
(2025)浙0203民初1050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金华豪浩物流有限公司
赵**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3
2024-05-29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4
2024-01-31
(2023)浙0702民初7177号
运输合同纠纷
金华豪浩物流有限公司
丁**,孟**,昆明巨恒混凝土有限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5
2023-12-26
(2023)浙0702民初664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董**,董**,董**,叶**
邱*,金华豪浩物流有限公司,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6
2023-12-05
(2023)浙0702民初664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叶**,董**,董**,董**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公司,邱*,金华豪浩物流有限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7
2023-11-28
(2023)浙0803民诉前调485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吴*
金华豪浩物流有限公司,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中心支公司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8
2023-09-25
(2023)浙0702民初4085号
民间借贷纠纷
金华豪浩物流有限公司
周*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9
2023-06-27
(2023)浙1004民初2958号
运输合同纠纷
金华豪浩物流有限公司
浙江立均建材有限公司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10
2022-12-21
(2022)浙0624民初396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潘**
金华豪浩物流有限公司,刘**
新昌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3-12-14
(2023)浙0702民初7177号
运输合同纠纷
金华豪浩物流有限公司
昆明巨恒混凝土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
2023-11-05
(2023)浙 0702 民初 4085 号
民间借贷纠纷
金华豪浩物流有限公司
周*
裁判文书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3
2023-08-06
(2023)浙0702民初4085号
民间借贷纠纷
金华豪浩物流有限公司
周*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2-01
2023-09-26
(2023)浙0702民初4085号
民间借贷纠纷
金华豪浩物流有限公司、周*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5132.91元
民事案件
2
2022-10-12
2022-03-29
(2022)浙0702民初2024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支公司、金华豪浩物流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3-02
2020-12-11
(2020)浙07民终4442号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金华豪浩物流有限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0-08-07
2020-07-02
(2020)浙0703民初303号
金华豪浩物流有限公司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918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路政罚﹝2026﹞09331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4月14日17时19分,三门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228(丹东线)宁海方向K3830+888检查时发现金华豪浩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金华豪浩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三门县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600.00元
三门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23
2
绍路政罚〔2026〕05248
你公司的浙GA9152(6轴)于2025年3月30日11时49分,行经G527(象义线)嵊州方向K195+555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7.05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8.05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叁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1237.00元
嵊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7
3
台路政罚〔2026〕0772
2026年3月16日19时39分,天台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S316省道130K+800M路段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G88166/浙GW318挂重型半挂牵引车(6轴)有违法嫌疑,经查:王兴驾驶浙G88166/浙GW318挂重型半挂牵引车(6轴),载运水泥,从金华开往天台,执法人员将该车引导至台州速安交通施救服务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测,发现该车车货总质量72.64吨,载运货物可解体,该车驾驶员王兴在现场。
罚款人民币肆仟壹佰伍拾贰元整。
4152.00元
天台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17
4
金路政罚〔2026〕40305
2026年3月11日15时9分,本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S317线K10+700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GA6190/浙G3151挂重型半挂牵引车有违法嫌疑,经引导该车至灵马停车场实施现场检测。现场人员是张永生。经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72.53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该车为6轴重型半挂牵引车,其车货总质量不能超过49吨,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3.53吨,超限率48.02%。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肆仟壹佰壹拾玖元整。
4119.00元
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2
5
绍路政罚〔2026〕05204
你公司的浙G99582(6轴)于2025年10月2日14时51分,行经G527(象义线)长乐方向K195+555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3.7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4.70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柒佰叁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735.00元
嵊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5
6
绍路政罚〔2026〕0670
你公司的浙G99582(6轴)于2025年3月12日16时58分,行经X104(老104国道央于)K5+240双向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3.45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4.45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仟壹佰玖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2197.00元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
2026-02-05
7
绍路政罚〔2026〕0094
你公司的浙GA3950(6轴)于2025年7月25日15时25分,行经甬金高速长乐收费站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3.15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4.15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佰伍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
652.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27
8
金路政罚﹝2025﹞501980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1月27日02时42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235国道义乌方向K802+630检查时发现金华豪浩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金华豪浩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壹拾捌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壹拾捌元整的行政处罚。
418.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18
9
绍路政罚﹝2025﹞002175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8月13日05时11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诸永高速诸暨东收费站检查时发现金华豪浩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金华豪浩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伍拾玖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伍拾玖元整的行政处罚。
259.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18
10
甬路政罚﹝2025﹞171301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8月07日14时53分,余姚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229余梁线K1+120(余姚方向)检查时发现金华豪浩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金华豪浩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捌拾捌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捌拾捌元整的行政处罚。
1188.00元
余姚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