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许水平百货超市(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许水平 | 注册资本:3.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9004MADFD7FD6K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仙桃市沔城回族镇九贺门中段集贸市场1-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仙桃市监处罚〔2026〕391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6年1月从不知名经销商处购进26袋活力28牌薰衣芬芳洗衣液,进货价5元/每袋,货款130元。当事人购进该批洗衣液时,未建立进货台账,未保留进货单据,也未查验经销商的证照,无法向本局提供经销商的名称、住所等信息。当事人购进该批洗衣液后,在经营场所内以7.9元/袋的价格零售。2026年1月16日之前,该批洗衣液已售出4袋。2026年1月16日,剩余22袋洗衣液被本局扣押。经湖北活力日化科技有限公司辨认,上述22袋活力28牌薰衣芬芳洗衣液为侵犯“活力28”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产品。2026年3月6日,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接受本局执法人员询问时,对上述辨认结果表示认可。
因当事人购进该批洗衣液时,未建立进货台账,也未保留进货单据,本局依据当事人口述,认定当事人经营涉案活力28牌薰衣芬芳洗衣液26袋,违法经营额为205.4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同时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对当事人经营的22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活力28牌薰衣芬芳洗衣液予以没收;
2.对当事人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活力28洗衣液的违法行为,罚款410.8元;上缴国库。
410.80元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