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坤建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光明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MA9UM7GM1U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乌石村乌石二路11号20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埔建建罚决﹝2025﹞54号
本单位于2025年11月3日对你单位在东区东鹏大道南延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线路k0+040-k0+530、k0+900-k2+640、k4+290-k4+709.8施工段施工过程中危大工程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调查,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该项目巡查时发现丹水坑隧道里程K0+460-K0+472段开挖与支护施工没有分台阶开挖,且基坑支护的第二道钢支撑未架设即先行开挖基坑内土方,已开挖接近底板标高位置;里程K0+430-K0+435段支护工程,基坑支护的第二道钢支撑缺少一根。以上问题与“丹水坑隧道工程基坑开挖及支护专项施工方案”规定不一致。该单位作为该危大工程的分包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上述违法行为该单位已按要求整改。以上事实有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及回复、问询笔录及专项施工方案等证据证实。
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
12000.00元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2026-01-12
2
(珠香)应急罚﹝2024﹞21号
对香洲三溪格创集城“9·9”一般触电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罚款
500000.00元
珠海市香洲区应急管理局
2024-02-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