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旭宁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旭兴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802MACXXAQ60Q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解放北路龙圣新村小区(龙圣三小区16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0801交罚﹝2025﹞1168号
2025年10月27日08时50分,桂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原远才,张林(执法证号分别为20080117072,20080117044)在G358线K1447十300左侧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姜汉伟驾驶广西旭宁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RB6572重型半挂牵引车桂RL531挂重型自卸半挂车,从桂平市二桥往平南平南纺织厂行驶。桂RB6572重型半挂牵引车《道路运输证》号为450800338625,桂RL531挂重型自卸半挂车《道路运输证》号为450800338604,姜汉伟从业资格证号为******************。该趟运输由广西旭宁物流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以及对道路运输证车辆外形对比发现:桂RL531挂重型自卸半挂车该车经营者擅自在挂车车厢里固定加装一个长8.2米,宽2.5米,高2.3米的车厢。桂RL531挂重型自卸半挂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货厢高度为0.6米。桂RL531挂重型自卸半挂车经营者擅自在挂车车厢里固定加装一个长8.2米,宽2.5米,高2.3米的车厢,加高1.7米。该改装行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广西旭宁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道路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
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
6000.00元
桂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05
2
桂0801交罚﹝2025﹞0988号
2025年11月20日12时35分,桂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黄涛,梁雄(执法证号分别为20080117046,20080117105)与桂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合检查,在桂平市五中路段发现,姜耀远驾驶广西旭宁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R58672桂RS675挂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铰接列车,品牌型号为LZ4251M7DB、TXL9400ZHX,车轴和车轮情况:6轴22轮,运输货物为污泥,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63.48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吨,超出限值14.48吨,超限率29.55%。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及以上。
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
7000.00元
桂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21
3
桂0801交罚﹝2025﹞0989号
2025年11月20日12时35分,桂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黄涛,梁雄(执法证号分别为20080117046,20080117105)与桂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合检查,在桂平市五中路段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姜耀远驾驶广西旭宁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R58672重型半挂牵引车桂RS675挂重型自卸半挂车,从平南县四季织纺织品有限公司运载污泥至贵港市覃塘区台泥公司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此趟运输活动收取运费800元。桂R58672重型半挂牵引车《道路运输证》号为450802024335,桂RS675挂重型自卸半挂车450802025001姜耀远从业资格证号为******************,该趟运输由广西旭宁物流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以及对道路运输证车辆外形对比发现:桂RS675挂重型自卸半挂车擅自在挂车原货厢加装固定车厢,厢体顶部是开放式,卸货在后侧推拉门,原挂车栏板高度为0.60米,实测2.00米,加高1.40米,该改装行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广西旭宁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道路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
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
6000.00元
桂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21
4
桂0801交罚﹝2025﹞0992号
2025年11月20日12时40分,桂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黄涛,李振武(执法证号分别为20080117046,20080117108)与桂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合检查,在桂平市五中路段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欧汉才驾驶广西旭宁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R19913重型半挂牵引车桂RC627挂重型自卸半挂车,从平南县四季织纺织品有限公司运载污泥至贵港市覃塘区台泥公司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此趟运输活动收取运费800元。桂R19913重型半挂牵引车《道路运输证》号为450802023527,桂RC627挂重型自卸半挂车450802023681欧汉才从业资格证号为******************,该趟运输由广西旭宁物流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以及对道路运输证车辆外形对比发现:桂RC627挂重型自卸半挂车擅自在挂车原货厢加装固定车厢,厢体顶部是开放式,卸货在后侧推拉门,原挂车栏板高度为0.60米,实测2.00米,加高1.40米,该改装行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广西旭宁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道路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
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
6000.00元
桂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21
5
桂0801交罚﹝2025﹞0991号
2025年11月20日12时40分,桂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黄涛,李振武(执法证号分别为20080117046,20080117108)与桂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合检查,在桂平市五中路段发现,欧汉才驾驶广西旭宁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R19913桂RC627挂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铰接列车,品牌型号为乘龙牌LZ4251M7DB、RSD9400ZHX,车轴和车轮情况:6轴22轮,运输货物为污泥,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59.29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吨,超出限值10.29吨,超限率21.00%。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及以上。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桂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21
6
桂1303交罚﹝2025﹞236号
2025年10月16日18时43分,曾少成驾驶广西旭宁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R13867桂RE277挂货运车辆途经武宣县通挽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6轴2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62.36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吨,超出限值13.36吨,超限率为27.27%。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
300.00元
武宣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20
7
桂1303交罚﹝2025﹞238号
2025年04月14日13时55分,欧汉才驾驶广西旭宁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R58672桂RS675挂货运车辆途经武宣县东乡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6轴2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61.89吨,由泰富石场运载石子至贵港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吨,超出限值12.89吨,超限率为26.31%。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当事人在短信、电话等通知规定期限内主动接受调查处理。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
200.00元
武宣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20
8
桂1303交罚﹝2025﹞231号
2025年07月23日13时24分,李德文驾驶广西旭宁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R67572桂RP931挂货运车辆途经武宣县东乡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6轴2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62.225吨,由贵港运载石渣至武宣,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吨,超出限值13.225吨,超限率为26.99%。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当事人在短信、电话等通知规定期限内主动接受调查处理。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
300.00元
武宣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18
9
桂1303交罚﹝2025﹞232号
2025年11月17日16时00分,武宣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覃桂兰,韦世力(执法证号分别为20130317050,20130317068)在进港大道北江水泥厂路口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李德文驾驶广西旭宁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R67572重型半挂牵引车桂RP931挂重型自卸半挂车,从贵港空车至武宣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桂R67572重型半挂牵引车《道路运输证》号为450800338627,桂RP931挂重型自卸半挂车450800338602李德文从业资格证号为******************,该趟运输由广西旭宁物流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以及对道路运输证车辆外形对比发现:桂RP931挂重型自卸半挂车擅自增加在车货厢左、右、后加高栏板1.6米,前加高0.8米,该改装行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广西旭宁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道路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武宣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17
10
桂1303交罚〔2025〕178号
2025年08月20日,武宣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武宣进港大道居龙桥路段执法检查时发现广西旭宁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桂 R19913、桂 RC627挂行驶公路。
2025年08月20日15时00分,武宣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武宣进港大道居龙桥路段执法检查时发现广西旭宁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桂 R19913、桂 RC627挂。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一)2025年08月20日现场笔录;
(二)2025年08月20日勘验笔录;
(三)2025年08月20日询问笔录;
(四)2025年08月20日广西旭宁物流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我单位于2025年08月20日以电子送达方式告知当事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当事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当事单位认同处罚决定。
5000.00元
武宣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