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新区昕乐府面艺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晓蕊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131MAB0YD7D9D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傅东巷中兴产业园F座102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高新消行罚决字〔2023〕第0055号
2023年6月20日,高新大队监督员在对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傅东巷中兴产业园F座102商铺的西安市高新区昕乐府面艺馆进行投诉举报核查,西安市高新区昕乐府面艺馆(经营者:王晓蕊)属于个体工商户,场所位于建筑地上一层,面积210平方米,店内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灭火器等,设有两个安全出口。检查发现该单位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明敷的感烟探测器消防配电线路未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高新大队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高新消限字〔2023〕第0328号)要求该单位于2023年6月25日前改正。2023年6月25日,大队监督员根据《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高新消限字〔2023〕第0328号)的要求对西安市高新区昕乐府面艺馆(经营者:王晓蕊)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明敷的感烟探测器消防配电线路未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隐患未整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决定给予西安市高新区昕乐府面艺馆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07-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