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巴莱农业专业合作社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忠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3451201MA5KAJX35U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六甲镇旦洞村旦内屯2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河金市监处罚〔2025〕136号
经调查,当事人广西河池市巴莱农业专业合作社于2015年12月28日办理了营业执照,因合作社已不经营,故至今未依法报送2023年度、2024年度企业年度报告,也未向登记机关办理歇业备案,本局于2025年7月14日在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河池市金城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提示性公告》)提示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报年度报告或者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河池市金城江区六甲镇旦洞村旦内屯23号进行现场检查时,副主任告知合作社已不经营。
当事人未办理注销、变更登记,未依法报送2023年度、2024年度企业年度报告,经本局执法人员对其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合作社已不经营,且未办理注销、变更登记。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七条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作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0.00元
河池市金城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2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河池市金城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8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河池市金城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