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篆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兴友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0181MA2UADK72H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山水华庭2号楼1单元101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0-08
(2024)皖0181执3858号
服务合同纠纷
巢湖市篆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巢湖市人民法院
2
2024-06-24
(2024)皖0181民初499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巢湖市篆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李**,孙**
巢湖市人民法院
3
2024-06-04
(2024)皖0181民初4119号
合同纠纷
巢湖市篆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汪**
巢湖市人民法院
4
2023-08-07
(2023)皖0181民初512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巢湖市篆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蔡**
巢湖市人民法院
5
2023-08-03
(2023)皖0181民初534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巢湖市篆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刁**
巢湖市人民法院
6
2023-08-01
(2023)皖0181民初535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巢湖市篆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刘**
巢湖市人民法院
7
2023-08-01
(2023)皖0181民初533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巢湖市篆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金*,金*
巢湖市人民法院
8
2023-08-01
(2023)皖0181民初498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巢湖市篆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马**,周*
巢湖市人民法院
9
2023-08-01
(2023)皖0181民初500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巢湖市篆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汪**,张*
巢湖市人民法院
10
2023-08-01
(2023)皖0181民初500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巢湖市篆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孙**
巢湖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21
2021-12-06
(2021)皖0181民初737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巢湖市篆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6-21
2022-05-30
(2022)皖0181民初348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巢湖市篆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刘**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6-10
2022-04-15
(2022)皖0181民初305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巢湖市篆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6-10
2022-05-10
(2022)皖0181民初204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巢湖市篆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6-10
2022-05-10
(2022)皖0181民初284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巢湖市篆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刘**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6-10
2022-04-27
(2022)皖0181民初284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巢湖市篆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刘**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2-06-10
2022-03-04
(2022)皖0181民初120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巢湖市篆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2-06-10
2022-03-04
(2022)皖0181民初120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巢湖市篆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2-06-10
2022-01-28
(2021)皖0181民初76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巢湖市篆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2-06-10
2022-05-17
(2022)皖0181民初285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巢湖市篆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刘**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巢消行罚决字﹝2023﹞第0034号
2023年3月20日巢湖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钱小会、谢林)对 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山水华庭2号楼1单元101的巢湖市篆池物业管理服务有 限公司服务管理的巢湖市山水华庭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小区消防设施、器 材未保持完好有效(21#楼室内消火栓无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3) 第0830号)、现场视频照片及法定代表人朱兴友的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
现决定给予巢湖市篆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6000.00元
巢湖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04-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