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皖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贾成建 | 注册资本:500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8MA5U4353XK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经开区大石桥17栋2单元7-2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26
(2024)川13民终2737号
民间借贷纠纷
黎*
周**,重庆市皖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03-25
(2021)渝0113民初345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圳玺商贸有限公司
重庆市皖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3
2022-02-08
(2022)渝05民终570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重庆圳玺商贸有限公司
重庆市卓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4
2021-11-15
(2021)渝0106民初295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兴栈(重庆)建材有限公司
重庆市皖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5
2021-05-10
(2021)渝0113民初345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圳玺商贸有限公司
重庆市皖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6
2021-04-23
(2021)渝0113民初345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圳玺商贸有限公司
重庆市皖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7
2021-03-04
(2021)渝0114民初9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重庆市皖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
8
2021-03-04
(2021)渝0114民初9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李**,邹**
贾**,重庆市皖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
9
2021-03-04
(2021)渝0114民初9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李**,邹**
贾**,重庆市皖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
10
2021-02-01
(2021)川13民终4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王**
重庆市皖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01
2022-04-24
(2022)川0904执19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李**、赵**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4-21
2022-04-15
(2022)川1324执404号
劳务合同纠纷
刘**、重庆市皖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2-04-13
2022-03-31
(2022)川1324执196号
劳务合同纠纷
林*、重庆市皖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2-04-13
2022-03-31
(2022)川1324执28号
劳务合同纠纷
蔡**、重庆市皖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2-04-13
2022-03-31
(2022)川1324执15号
劳务合同纠纷
袁**、重庆市皖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1-12-30
2021-11-26
(2021)川1324执异72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重庆市皖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1-12-16
2021-11-18
(2021)川1324执1202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王**、重庆市皖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802549.44元
执行案件
8
2021-11-17
2021-10-26
(2021)鄂0684执887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重庆双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重庆市皖衡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1-09-29
2021-09-16
(2021)渝0116执异180号
其他案由
重庆市卓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重庆市皖衡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1-09-02
2021-06-29
(2021)渝0116执2582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重庆市卓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重庆市皖衡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其他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岸市监企吊字[2025]第002168号
-
经查,你单位2022、2023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经现场检查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符合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认定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现决定吊销你单位营业执照。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元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0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