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楷恩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戴彬诚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0MA4KLAJR6E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八一路延长线特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14
(2025)鄂0111民初3447号
合同纠纷
湖北百欧康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楷恩医院有限公司,武汉楷恩国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2
2025-03-14
(2024)鄂0192民初6905号
租赁合同纠纷
武汉楷恩医院有限公司
湖北百欧康医疗技术有限公司,桂**,张**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3
2025-01-20
(2024)鄂0192民初6905号
租赁合同纠纷
武汉楷恩医院有限公司
张**,桂**,湖北百欧康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4
2024-06-18
(2024)鄂0192民初6905号
租赁合同纠纷
武汉楷恩医院有限公司
桂**,张**,湖北百欧康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5
2024-03-06
(2024)鄂0104民初176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楷恩医院有限公司
李**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8-21
(2025)鄂01民终943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武汉楷恩医院有限公司
桂**
裁判文书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4-23
(2024)鄂0192民初690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湖北百欧康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桂**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3
2025-04-01
(2024)鄂0192民初690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武汉楷恩医院有限公司
桂**
裁判文书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4
2024-08-02
(2024)鄂0192民初6905号
租赁合同纠纷
武汉楷恩医院有限公司
湖北百欧康医疗技术有限公司,桂**
裁判文书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0-13
2020-09-21
(2020)沪0110民初17018号
合同纠纷
即科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10-13
2020-09-21
(2020)沪0110民初17017号
合同纠纷
即科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10-13
2020-09-21
(2020)沪0110民初17020号
合同纠纷
即科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东风市监处罚〔2025〕43号
经查,当事人在京东、天猫商城和约苗公众号等渠道提供九价HPV疫苗预约接种服务时,不单独提供疫苗接种服务,而是把其他相关的检查和疫苗强制捆绑成套餐进行销售,每种渠道的套餐价格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实时调整,从4458元到5600元不等。2024年5月1日之后因市场饱和,当事人取消捆绑套餐,按照三针3975元的成本价对疫苗接种服务单独进行销售。在2024年5月1日之前共有7名消费者在当事人处购买了捆绑检查服务的套餐,除去每针1325元的疫苗接种费用,共额外收取了7123元捆绑的检查费用,因部分消费者已经接受了额外捆绑的检查服务,经过当事人与这7名消费者协商一致,已退还6075元额外捆绑费用,剩余1048元因取得消费者谅解并未完全退还。...[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至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30万元以下的罚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1048元;
3.罚款7123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人民币8171元。
7123.00元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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