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香格里拉市慕卡斯烘焙工坊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希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3421MA6L0J4B42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东旺路59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香市监罚决〔2023〕119号
经查,该批次“泡蛋糕”共计生产了3.7kg,销售价10.00元/kg,涉及货值金额37.00元,违法所得37.00元,现该批次食品已销售完。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构成了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 鉴于当事人在事件发生后,深刻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同时积极进行全面整改,符合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情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第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情形。同时按照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并重原则,决定对当事人减轻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7.00元(叁拾柒元整); 2.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0.00(叁万元整)上缴国库; 上述罚没合计人民币30037.00元(叁万零叁拾柒元整);(上缴国库)
30000.00元
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30
2
香市监罚〔2023〕119号
经查,该批次“泡蛋糕”共计生产了3.7kg,销售价10.00元/kg,涉及货值金额37.00元,违法所得37.00元,现该批次食品已销售完。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7.00元(叁拾柒元整); 2.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0.00(叁万元整)上缴国库; 上述罚没合计人民币30037.00元(叁万零叁拾柒元整);(上缴国库)
30000.00元
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30
3
香市监罚〔2023〕021号
经查,投诉人于2023年3月21日在香格里拉市穆卡斯烘焙工坊购买了一块30元的蛋糕,并于当日晚20点28分食用时发现该蛋糕上的草莓已霉。经询问调查得知,该蛋糕是2023年3月21日生产的,保质期2天,当事人对投诉方提供的实物照片无异议。货值金额合计30元。 我局认为当事人经营腐败变质的食品事实成立,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
1.没收腐败变质的食品; 2.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整,上缴国库。
30000.00元
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