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荣御轩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秀彬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626MA8UJMRQ7T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东山县西埔镇东埔街圣洁路18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处罚[2023]30号
2023年6月6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位于东山县西埔镇东埔街圣洁路182号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车间内有工作人员正在生产加工粽子产品,在当事人的冻库内发现无标签的半成品粽子230个和有食品标签的产品名称为“鲍鱼海鲜粽”的成品137个,其中“鲍鱼海鲜粽”成品上的食品标签标注生产日期为2023年6月10日,产品类别:速冻面米食品(生制品)非即食,生产商:福建东山有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许可编号:SC11135062601358等信息。当事人涉嫌生产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经局领导批准,执法人员当场对以上物品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于当日立案调查。
调查认定的事实:
经查,当事人已取得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品种明细为生制品(菜肴制品、肉糜类制品),而粽子产品属于速冻面米食品,未包含在该品种明细下,即当事人生产粽子不属于已获取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所许可的品种明细,当事人构成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行为。
该公司在生产粽子过程中使用标签标注生产商、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地址、联系电话都是福建东山有发食品有限公司的信息的包装袋子,分别用于2023年5月27日、2023年5月28日、2023年6月6日自己的粽子生产加工中,共生产粽子1000个。截至案发时止,当事人已销售以上粽子成品633个,销售价为每个3元,违法所得126.6元,以上粽子产品生产商为当事人,但当事人未在产品上如实标注,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生产标签内容虚假的食品的行为。其中有137个粽子生产日期标注为2023年6月10日,截至案发时止,尚未销售,无违法所得,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当事人以上经营货值共计3000元。
警告,罚款(50100元),罚款(5010元),没收违法所得(126.6元),没收非法财物(0元)
55110.00元
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