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华光浩博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丙华 |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6MA05Q46370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红桥区昌图道七号470-A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税二稽罚〔2025〕171号
经检查,你单位无生产经营地点,虚假注册,无社保信息,银行流水快进快出,无资金沉淀,是犯罪团伙控制的假企业,经检查核实你单位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期间没有真实经营行为。结合已获得的优势证据,你单位对下游4户企业开具的114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定性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1200192130,发票号码08983425-08983427,08983429-08983553;发票代码1200202130,发票号码05929798-05929812、05938712-05938726、05955355-05955388,05955390-05955398、10820871-10820910、10823101-10823150、10840615-10840719、10845456-10845665、10874269-10874293;发票代码1200203130,发票号码04317929-04318048,04318050-04318163、04339207-04339364,04339366-04339490,金额合计98233072.44元,税额合计12770299.45元,价税合计111003371.89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对你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行为处以500000元的罚款。
50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11-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