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晨锦药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薛安平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27MA6KAXM51J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杨林职教基地学府名邸一期D-1-32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嵩市监罚〔2024〕80号
当事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在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杨林职教基地学府名邸一期D-1-32号商铺从事药品经营活动。2021年10月11日,当事人从云南兰茂药业有限公司购进20罐红景天粉作为赠品进行销售。2024年1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嵩明县晨锦药业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在药店负责人李晓双陪同下检查发现该药房处方药销售区储存柜内摆放有十九罐超过有效期药品:红景天粉,包装规格:1g×20袋/罐,执行标准:云YPBZ-0209-2014,生产许可证号:滇20160222,生产企业:云南兰茂药业有限公司,产品批号:210053合格,生产日期:2020/12/29,有效期至2023/11。至2024年1月10日该批药品被我局查获时已超过有效期。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从云南兰茂药业有限公司以赠品形式购进,同时作为促销赠品销售,能提供相关进货凭证,购进数量为20罐,购进价格为0.01元/罐,货值金额共计0.2元。截至2024年1月10日,该批药品中1罐被该店员工自行食用,其余19罐未售出,均已超过有效期,无违法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当事人具有法定减轻处罚的情形,建议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红景天粉19罐;
二、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