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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鑫玖源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5裁判文书 6行政处罚 10+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袁付成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500MA45JQDL85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郜家庄村10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2-0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
安阳市鑫玖源运输有限公司
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09-06
(2022)豫0502民初4073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安阳市鑫玖源运输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中心支公司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3
2021-03-25
(2021)豫0502民初119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袁*
安阳市鑫玖源运输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陈**,刘**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4
2020-12-22
(2020)湘0621民初251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李**,安阳市鑫玖源运输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岳阳县人民法院
5
2020-12-01
(2020)湘0703民初372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丰**
安阳市鑫玖源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索**,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中心支公司,段*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12
2023-02-06
(2022)甘05民终132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刘**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1-05-27
2020-12-21
(2020)豫0505民初33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与王**、安阳市鑫玖源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314.32元
民事案件
3
2021-05-19
2021-04-14
(2021)豫0502民初119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袁*与刘**、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6666.61元
民事案件
4
2021-01-29
2020-12-10
(2020)湘0703民初372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丰**等与索**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26080.85元
民事案件
5
2021-01-29
2021-01-20
(2021)湘07民终19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12-29
2020-12-24
(2020)湘0621民初251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与李**、安阳市鑫玖源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19257.9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漯交执法罚字(2025)第0100066
安阳市鑫玖源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豫EE7801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安阳市鑫玖源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豫EE7801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案
300.00元
漯河市交通运输局
2025-01-07
2
冀0406交罚罚决字﹝2024﹞19号
2024年10月11日15时30分许,我局执法人员根据路警联查移送的豫EE7801豫E5C77挂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相关证据进行行政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该车辆驾驶员出示了道路运输证,证号为豫交运管安字410506035470、410506024074号,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该车装载一车钢板,车辆限重:49吨,总轴数:6轴车。经上磅数据显示车辆总重60.01吨,发现安阳市鑫玖源运输有限公司的货运车辆,未按照《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装载货物上路行驶,驾驶人有违法超限运输货物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
本机关决定给予:1、责令改正,2、罚款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峰峰矿区交通运输局交通管理处
2024-10-11
3
豫安龙办简罚字(2024)240144号
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罚款800元
800.00元
安阳市龙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4-05-31
4
豫安龙办简罚字(2024)240136号
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罚款800元
800.00元
安阳市龙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4-05-31
5
豫安龙办简罚字(2024)240156号
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罚款800元
800.00元
安阳市龙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4-05-31
6
豫安龙办简罚字(2024)240118号
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罚款800元
800.00元
安阳市龙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4-05-27
7
豫安龙办简罚字(2024)240125号
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罚款800元
800.00元
安阳市龙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4-05-27
8
370830202400213
2024年05月17日 01时08分,豫EK9118(黄色)载货行驶至汶上县次邱S244(双向)K3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经治超动态称重检测设备检测该车涉嫌超限运输,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涉嫌超限运输应主动到汶上县超限检测站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调查处理,但驾驶员未当场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六 轴车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车货总质量限重49.000吨 ,实际车货总质量61.600 吨,超限12.600 吨,超限25.71%。汶上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郭长征****、刘锐****对豫EK9118(黄色)、豫E9S32挂(黄色)进行调查,车属安阳市鑫玖源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超限12.600吨。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在作出本行政处罚决定前,本机关于2024-05-23 向安阳市鑫玖源运输有限公司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安阳市鑫玖源运输有限公司受委托人刘志鑫明确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请求现在就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陆仟元整
6000.00元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23
9
豫安龙办简罚字(2024)240101号
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罚款800元
800.00元
安阳市龙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4-05-22
10
豫安龙办简罚字(2024)240073号
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罚款200元
200.00元
安阳市龙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4-05-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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