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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宝双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成指挥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221MA5P3C1R55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建南三街193号301室(经营地址:柳州市柳江区塘头村下屯南环路10号1层101室 ) 【一照多址企业】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2-26
(2024)桂0206民初315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杨*
柳州市宝双运输有限公司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
2
2023-12-04
(2023)桂07民终180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柳州市宝双运输有限公司
梁**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10-26
(2023)桂0206民初2960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韦**
柳州市宝双运输有限公司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
4
2023-08-10
(2023)渝0113民初12800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吴**,柳州市宝双运输有限公司,重庆聚场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5
2023-08-04
(2022)桂0722民初394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梁**
秦*,广西安泰和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柳州市宝双运输有限公司,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浦北县人民法院
6
2023-06-28
(2022)桂0722民初394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梁**
秦*,广西安泰和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柳州市宝双运输有限公司
浦北县人民法院
7
2023-05-18
(2023)桂0206民初140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林*
谭*,柳州市宝双运输有限公司,谭**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
8
2023-05-09
(2023)桂0206民初1018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杨*
柳州市宝双运输有限公司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
9
2023-02-27
(2022)桂0722民初394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梁**
广西安泰和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秦*,柳州市宝双运输有限公司
浦北县人民法院
10
2023-02-21
(2022)桂0722民初394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梁**
秦*,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柳州市宝双运输有限公司,广西安泰和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浦北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7-12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陈莲珍;蒋秋发
裁判文书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2
2024-06-04
(2023)湘0112民初11988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陈**,蒋**
裁判文书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3
2024-02-07
(2023)湘0112民初11982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0-17
2021-12-28
(2021)桂1103民初296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何**、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融水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9-27
2022-08-10
(2022)湘0112民初6136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蒋**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1-07
2021-11-08
(2021)粤12民终272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卢**、石**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1-11-18
2021-06-21
(2021)桂0109执32号之三
租赁合同纠纷
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谢**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1-10-30
2021-09-18
(2021)桂0324民初304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方*、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0801交罚﹝2026﹞0492号
2026年03月10日23时10分,桂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黄雪芳,麦妮(执法证号分别为20080117027,20080117056)经行政检查,在S206线木根路段发现,李庆驾驶柳州市宝双运输有限公司所属桂BJ1610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载货汽车,品牌型号为LZ3312M5FB,车轴和车轮情况:4轴12轮,运输货物为煤,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66.85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吨,超出限值35.85吨,超限率115.65%。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及以上。
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伍佰元整(¥17500)
17500.00元
桂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1
2
桂1403交罚﹝2026﹞0003号
2025年12月22日10时20分,天等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增寿,陆佩宁(执法证号分别为20140317048,20140317038)经行政检查,在S309线K293+500发现,李国龙驾驶柳州市宝双运输有限公司所属桂B18531车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载货汽车,品牌型号为乘龙牌LZ3254H7DB,车轴和车轮情况:3轴10轮,运输货物为沥青混凝土,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81.34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25吨,超出限值56.34吨,超限率225.36%。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当事人提出从轻减轻处罚的申请。经核实,当事人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叁佰元整(¥14300)
14300.00元
天等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05
3
粤湛廉交罚﹝2025﹞05196号
你(单位)使用桂BH2795车辆运载货物(沙)从广西沙陂到廉江安铺,该车货物满载且裸露,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于2025年11月10日15时12分许在廉江市省际超限检测站被本机关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图片资料、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本机关已依法告知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你(单位)放弃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3000.00元
廉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14
4
桂0210交罚﹝2025﹞0095号
2025年09月21日15时28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善良,郑荣卓(执法证号分别为20021017023,20021017011)在三江县321国道富禄乡仁里路段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贾老捌驾驶柳州市宝双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BY0218重型自卸货车,从从江县西山镇运载沙子至融水县红水乡高文村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此趟运输活动收取运费600元。桂BY0218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证》号为450221022277,从业资格证号为4522291987****6130,该趟运输由贾老捌组织实施。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以及对道路运输证车辆外形对比发现:桂BY0218重型自卸货车擅自增加栏板在车辆货厢左右两侧,高度为3.85米,加高0.4米,该改装行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柳州市宝双运输有限公司涉嫌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道路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5000.00元
三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5-09-25
5
桂0801交罚﹝2025﹞0719号
2025年09月17日22时33分,桂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黄雪芳,温松华(执法证号分别为20080117027,20080117050)经行政检查,在S304线紫荆路段发现,黄忠贤驾驶柳州市宝双运输有限公司所属桂BD0889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载货汽车,品牌型号为LZ3317H7FB,车轴和车轮情况:4轴12轮,运输货物为石粉,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96.35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吨,超出限值65.35吨,超限率210.81%。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及以上。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
30000.00元
桂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22
6
粤湛廉交罚﹝2024﹞2401950号
你(单位)使用桂BH2795车辆于2024年07月16日03时29分在廉江市鸡公塘路段行驶至省道S293线K28+610M至K28+670M处,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4轴,执法总重为75735千克,限载标准为36000千克,已超限39735千克,以上事实,有图片资料、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伍佰元整(19500元)
19500.00元
廉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4-09-24
7
桂0820交罚〔2023〕0073号
平南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查看非现场执法系统时发现,于2022年2月15日03时48分,你公司驾驶员于辉驾驶的桂BB5008载货汽车途经G241线K3159+400M路段非现场监测点时因超载被监测点的监测设备抓拍到。经核查,该车车型为载货汽车,轴数为4轴,轮数为12轮,运输货物为饮料,由桂林开往武宣,途经检测点显示该车车货总重50.1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国家限定该类型车车货总重31吨,车货总重已超限值19.1吨,超限率为61.61%,违法事实清楚,情节轻微及以上。
罚款处罚
-元
平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12-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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